表
卷七外戚表
作者:赵尔巽等朝代:民国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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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戚表
《汉书》开始设立外戚恩泽侯表,辽、明两朝史书沿袭这一体例。辽朝外戚并非都有封爵,但世代选拔担任北府宰相参与政事。明朝的扬王、徐王仅空有虚号,此后都封为侯、伯。嘉靖年间,下诏规定外戚不得与立有战功的功臣并列。只是分封大县,世代相传,未曾加以区别。清初,太祖娶叶赫部女子,当时处于开创时期,战乱不断,制度尚未完备。太宗、世祖娶蒙古女子,后来追封尊崇,外戚的恩泽封赏从此开始。雍正八年,世宗下诏规定外戚封为承恩公。乾隆四十三年,高宗又下诏说后族受恩承封,与辅佐开国功臣栉风沐雨、开拓疆土者实在难以相提并论,一律改为三等公。名称已经专属,等级又各有不同,裁抑限制防范,比明朝更为严格。因此整个清朝外戚都谨守法度,没有干预政事的,不能说不是治世谋略的完善。《明史》采用班固的体例,兼及宦官、宠臣中得封爵的人,更是清朝所没有的。现按顺序将各后妃家族编列为外戚表。凡是因外戚身份受封,以及其家族最初有爵位因外戚而晋升的,都列入此表。后族另外因功受封的,仍然列入功臣世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