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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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稽首
古人在席子上坐着,起身挺直身体就是长跪。手碰到头就是拜手。手碰到地面就是拜。头碰到地面就是稽首。这是礼仪的等级。对君王父亲必须用稽首。先拜然后稽首,这是礼仪的渐进次序;必须以稽首结束,这是礼仪的完成。现在《大明会典》说:“最后一次拜,叩头完成礼仪。”这是古人留下的意思。
古人认为稽首是最恭敬的礼节。《周礼·太祝》:“辨别九种拜礼:第一种叫稽首。”注释:“稽首,是拜礼中最重的,臣子拜君王的礼仪。”《礼记·郊特牲》:“大夫的家臣不施行稽首,不是尊重家臣,而是为了回避对君王的礼仪。”《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秦伯设宴招待晋公子重耳,秦伯赋《六月》诗,公子下阶拜谢稽首,秦伯下阶一级辞让。”《襄公三年》:“在长樗结盟,鲁襄公稽首。知武子说:‘天子在上,而您屈尊稽首,我们国君感到害怕。’”《二十四年》:“郑伯到晋国,郑伯稽首,宣子辞让。子西担任相礼,说:‘因为陈国依仗大国,欺凌我们国家,我们国君因此请求治罪,岂敢不稽首。’”《哀公十七年》:“在蒙地结盟,齐侯稽首,鲁哀公只是拜。齐国人发怒,孟武伯说:‘不是天子,我们国君没有稽首的礼节。’”《国语》:“襄王派召公过和内史过赐予晋惠公任命,晋侯拿着玉圭低头,拜而不稽首。内史过回去告诉襄王说:‘拿玉圭低头,是轻贱礼物;拜而不稽首,是欺骗君王。轻贱礼物就没有威严,欺骗君王就没有民众。’”可见稽首的重要性。对等的身份都用顿首,李陵《报苏武书》中称“顿首”。
陈氏《礼书》说:“稽首,是诸侯对天子、大夫士对自己君主的礼节。然而君主对臣子也有稽首,《尚书》称太甲对伊尹稽首,成王对周公稽首就是如此。大夫对不是自己君主的人也有稽首,《仪礼》:“公慰劳宾客,宾客两次拜稽首;慰劳介,介两次拜稽首”就是如此。大概君子行礼对自己尊敬的人,没有不用到极致的。那么君主对臣子稽首,是尊崇德行;大夫士对不是自己君主的人稽首,是尊重主人。春秋时期,晋穆嬴抱着太子对赵宣子顿首,鲁季平子对叔孙顿首,那么顿首不是施加给尊贵者的礼仪。”
《荀子》说平衡叫拜,下衡叫稽首,头碰到地叫稽颡;似乎不对。古代只有丧礼才用稽颡,大概是用头触地,与稽首有仪容和没有仪容的区别。
○稽首顿首
现在的表文都说稽首、顿首。蔡邕《独断》:“汉朝继承秦朝制度,群臣上书都说‘昧死言’。王莽篡位,仰慕古法,去掉‘昧死’,说‘稽首’,光武帝沿袭而不改,朝臣说‘稽首顿首’,非朝臣说‘稽首再拜’。”
○百拜
“百拜”一词出自《乐记》。古人的拜如同现在的鞠躬,所以总计一次宴席之间,宾主交互拜礼多至上百。注释说:“一次献酒,是士饮酒的礼仪,用百拜来比喻多”就是如此。如果平常的礼节只是一拜、再拜,即使是臣子对君王也只行再拜,《孟子》:“用君王的命令送给他,再拜稽首后接受”就是如此。礼仪到了后世变得繁琐,从唐代以下就有四拜。《大明会典》:“四拜,是百官见东宫亲王的礼节。见自己的父母也行四拜礼。其他官长及亲戚朋友相见只行两拜礼。”所以四拜只对父母施行。现在人写信,动不动就说百拜是为什么呢?
古人没有四拜的礼节。唐代李涪《刊误》说:“祭天祭地只行再拜,那礼节最重,尚且不能增加。现在妇女拜见公婆,拜礼一定四次,详细推究它的由来,最初是再拜,然后跪着献上衣服、文史,承接她们的筐篮,就跪着接受,常常在这个时候授受容易出错,所以四次拜连在一起。”
《战国策》:苏秦路过洛阳,“嫂子像蛇一样爬行伏地,四拜,自己跪着谢罪”。这是四拜的开始,大概因为谢罪而增加拜,不是常规礼节。
现在人给父母写信用百拜,也是没有道理。如果用古人的拜,那么古人一定稽首然后才恭敬,而百拜只是宾主一天的礼节,不是施用于父母的;如果用现在人的拜,那么天子只到五拜,又怎么能有百拜呢?这两种情况过犹不及,明知不是这样却写下来,这是用虚假来侍奉父母。
洪武三年,皇上告谕中书省臣说:“现在人书信大多称顿首再拜百拜,都不是实际礼节。应当定为仪式,让人遵守。”于是礼部制定仪式,凡写信给尊者称“端肃奉书”,回信称“端肃奉复”;对等身份称“奉书”、“奉复”;上对下称“书寄”、“书答”;卑幼对尊长说“家书敬复”;尊长对卑幼说“书付某人”。
○九顿首三拜
九顿首出自《春秋传》;但申包胥原本是“三顿首”,并没有九次。杜预注释:“《无衣》三章,每章三顿首。”每次顿首必定三次,这是亡国之余,心情极其迫切,而改变平常的礼节。七天七夜在邻国朝廷哭泣,古人有这种礼节吗?七天哭泣,九次顿首,都是亡国的礼节,不可通用。
韩地之战,秦国俘获晋侯,晋国大夫三次拜稽首。古代只有再拜稽首,没有三拜。申包胥的九顿首,晋大夫的三拜。
《楚语》:“椒举遇到蔡声子,下阶三拜,献上他的乘马。”也是逃亡者的礼节。
《周书·宣帝纪》:“诏令凡应行拜礼的人都以三拜完成礼仪。”后代变化增多,就有四拜。不知天元皇帝自比上帝,凡冕服之类十二种都增为二十四,而鞭打人也以一百二十为标准,名叫“天杖”,然而没有四拜。
○东向坐
古人坐席以东向为尊,所以宗庙祭祀,太祖的位置东向。即使交际礼节,也是宾客东向而主人西向。
《新序》:“楚昭奚恤设置一个东向的坛,秦国使者到,昭奚恤说:‘您是客人,请坐上位’”就是如此。《史记·赵奢传》说:“赵括东向而坐,面对军吏。”《田单传》说:“率领士卒东向坐,像老师一样事奉他。”《淮阴侯传》说:“得到广武君,东向坐,西向对答,像老师一样事奉他。”《王陵传》说:“项王东向坐,面对王陵的母亲。”《周勃传》说:“每次召见诸生说士,东向坐,责令他们赶紧给我说。”《田蚡传》说:“召请客人饮酒,让他的兄长盖侯南向坐,自己东向坐,认为汉相尊贵,不能因为兄长的缘故私下损害。”《南越传》说:“王太后设酒宴,汉朝使者都东向。”《汉书·盖宽饶传》说:“许伯请他,于是前往,从西阶上,东向单独坐。”《楼护传》说:“王邑像父亲一样事奉楼护。当时请召宾客,王邑坐在酒樽下,自称贱子,敬酒祝寿。在座数百人,都离席伏地。只有楼护东向正坐,称呼王邑的字说:‘公子贵如何?’”《后汉书·邓禹传》说:“显宗即位,因邓禹是先帝元勋,拜为太傅,进见时东向。”《桓荣传》说:“皇帝曾到太常府,让桓荣坐东面,天子亲自拿着书本。”
这些都是东向见于史书的例子。《曲礼》:“主人就东阶,客人就西阶。”从西阶升堂,所以东向;从东阶升堂,所以西向。而南向只是旁边的位置,如同庙中的昭位,所以田蚡用它来安排盖侯。
《孝文纪》:“向西推让三次,向南推让两次。”注释:“宾主位置东西向,君臣位置南北向。”当时群臣到代王府上商议,则代王是主人,所以西向。
《旧唐书》:卢简求的儿子卢汝弼任河东节度副使,“府中有龙泉亭,简求节制时,亲手写诗一章在亭的西壁。汝弼又任副帅,每次在亭中宴集,未曾居于宾位西向,只是低头而已。”可见唐人也以东向为宾位。
○坐
古人席地而坐,西汉尚且如此。《汉书·隽不疑传》:“登堂坐定,不疑按着地说:‘我隐居海滨,听说暴公子威名很久了。’”就是如此。
古人的坐都是用两膝着席,有所恭敬,起身挺直身体,就是长跪。《史记·范雎传》说:“秦王跪着请求”,“秦王又跪”。而褚先生补充《梁孝王世家》:“皇帝与梁王一起在太后前侍坐,太后对皇帝说:‘我听说殷道亲爱亲人,周道尊重尊贵,其道理是一样的。’皇帝跪在席上起身说:‘是的。’”就是如此。《礼记》中“坐”都解释为“跪”,《三国志》注引《高士传》说:“管宁曾经坐一张木榻,累积五十多年,未曾叉开腿坐,那榻上当膝盖的地方都磨穿了。”因此。
○土炕
北方人用土做床,而下面空起来可以生火,叫做炕。古书没有记载。
《左传》:“宋国寺人柳在座位上烧炭,快到了就撤去它。”《新序》:“宛春对卫灵公说:‘您穿着狐裘,坐在熊皮席上,屋角有灶。’”《汉书·苏武传》:“挖地成坑,放上燃火。”这大概接近,但不是炕。《旧唐书·东夷高丽传》:“冬天都做长坑,下面烧火来取暖。”这就是现在的土炕,但写作“坑”字。
《水经注》:“士垠县有观鸡寺,寺内有大堂很高,宽大可容千僧。下面都用石头砌成,上面涂泥,基础内疏通,枝脉分散。基础侧室外四面烧火,火焰内流,整个堂都温暖。”这是现在暖房的制度,描述得很详尽。
○冠服
《汉书·五行志》说:“风俗狂放缓慢,改变节操法度,就会产生轻佻奇怪的衣服,所以有服妖。”我五六十年所见服饰的变化也已很多了,所以记录所闻以给后人看。
《豫章漫钞》说:“现在人戴的小帽用六瓣缝合,下面缀有帽檐像詹字。阎宪副闳对我说,也是太祖所制,如同说‘六合一统’吧。杨维桢廉夫用方巾见太祖,太祖问其形制,回答说:‘四方平定巾。’皇上高兴,让士人都能戴它。商文毅从平民出身,也用此巾见。”《太康县志》说:“建国初期,衣衫褶前面七后面八。弘治年间,上衣长下摆短,褶多。正德初年,上衣短,下摆长三分之一,士大夫多中停。冠则平顶,高尺余,士大夫不少于八九寸。嘉靖初年,衣服上长下短,像弘治时。市井少年帽子尖长,俗称边鼓帽。弘治年间,妇女衣衫仅掩住裙腰,富者用罗缎纱绢织金彩。通袖裙,用金彩膝阑。发髻高寸余。正德年间,衣衫渐大,裙褶渐多,衫只用金彩补子,发髻渐高。嘉靖初年,衣衫大到膝盖,裙短褶少,发髻高如官帽,都是铁丝胎,高六七寸,口周围一尺二三寸余。”
《内丘县志》说:“万历初年,童子头发长还是总角,二十多岁才戴网巾。天启年间,则十五六岁便戴网巾,不让有总角的仪容了。万历初年,庶民穿卷靸鞋,儒生穿双脸鞋,不是乡先生首戴忠靖冠的不得穿厢边云头履。到近日,衙门差役无不是云履,医卜星相无不是方巾,又有晋巾、唐巾、乐天巾、东坡巾。早年,妇人非受封不敢戴梁冠、披红袍,系拖带,现在富者都穿它,又或者穿百花袍,不知创自何人。万历年间,辽东兴起冶服,五彩绚烂,不到三十年就遭屠戮,这花袍将近二十年了,衣服不吉祥,是身的灾祸。兵荒的灾祸,能避免吗!”
衩衣。《资治通鉴》记载:“唐僖宗乾符元年,王凝和崔彦昭一同考中进士,王凝先登第,曾穿着衩衣去见崔彦昭。”“衩”字读音是楚懈反。《广雅》说:“梢衤吉衽叫做衤贵衩,也叫做衤衣。”李商隐的诗句有“芙蓉作裙衩”,又说“裙衩芙蓉小”。
对襟衣。《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六年三月,禁止官员、百姓、步兵等人穿对襟衣。只有骑马时允许穿,是为了便于乘马的缘故。那些不应穿而穿的人要治罪。”现在的罩甲就是原来的对襟衣。《戒庵漫笔》说:“罩甲的样式,比甲稍长,比袄稍短。正德年间,由武宗创始。近来有士大夫穿着。”按《说文解字》:“无袖的衣叫做袿。”赵宦光说:“是半臂衣。武士叫做蔽甲,民间俗称披袄。小的叫做背子。”就是这个样式,《三国志·魏志·杨阜传》记载:“杨阜曾看见魏明帝戴着帽子、披着浅绿色半袖,问明帝:‘这在礼制上是什么法服?’”可见当时已有这种样式了。
左衽。宋代周必大《二老堂诗话》说:“陈益作为出使金国的属官,经过滹沱河边的光武庙,看见塑像衣襟向左。”岳珂《程史》说:“到涟水,宣圣殿的孔子像衣襟向左。泗洲塔院设有五百罗汉像,有的塑像有的刻像,都是衣襟向左。”这种样式大概是金人做的,到明初还没有完全消除。见于《实录》的记载有:永乐八年抚安山东给事中王释的奏章,宣德七年河南彰德府林县训导杜本的奏章,正统十三年山西绛县训导张斡的奏章,多次接到圣旨却没有立即改正。
《丧大记》说:“小敛和大敛时,祭服不颠倒,都衣襟向左。”注释说:“左衽,就是衣襟向左,与生时相反。”正义说:“衽,就是衣襟。生时衣襟向右,用左手解衣,抽带方便。死者衣襟向左,表示不再解开。”
行滕。《诗经》说“邪幅在下”,郑玄笺注说:“邪幅,就是现在的行滕。用来绑束小腿,从脚到膝盖。”《左传》有“带裳幅舄”,注释相同。也写作“逼”。《礼记》说“逼屡著綦”,《释名》说:“逼是用来绑束自己的东西,现在叫做行滕,是说用来裹脚,可以使人跳腾轻便。”《战国策》说“苏秦缠着行滕背着书担着行囊”,《吴志》说“吕蒙为士兵制作红色衣服和行滕”,《旧唐书》说:“唐德宗进入骆谷,遇到连绵大雨,道路险滑,卫士大多逃亡投奔朱泚。东川节度使李叔明的儿子李升、郭子仪的儿子郭曙、令狐彰的儿子令狐建等六人,担心有坏人危害皇帝,相互咬臂发誓。他们穿着行滕和钉鞋,轮流上马,到达梁州,其他人都不能靠近。等回到京城,皇帝都任命他们为禁卫将军,恩宠优待很厚。”
古人的袜子大多用皮革制作。《春秋左氏传》的注释说:“古代臣子见君要解下袜子,解下袜子后,就露出邪幅,别人能看见,这就是《采菽》诗所咏叹的。现在村民常常只穿行滕而不穿袜子,这是古人留下的习俗。吴国贺邵容貌举止美好,坐着时常穿袜子,很少露出他的脚。”可见汉魏时期不穿袜子而露出脚的人很多。
乐府。乐府是官署的名称。其官员有令,有音监,有游徼。《汉书·张放传》记载:“派遣大奴骏等四十多人,结伙手持兵器弓弩,大白天闯入乐府,攻打官署。”《霍光传》记载:“弹劾昌邑王,在大行皇帝灵前在前殿取用乐府乐器。”《续汉书·律历志》记载:“元帝时,郎中京房懂得五声的音律、六十律的数目,皇帝派太子太傅韦玄成、谏议大夫章杂在乐府测试京房。”就是这样。后人于是把乐府采集的诗直接叫做“乐府”,错了,叫做“古乐府”更错。
寺。“寺”字从古至今共有三次变化。三代以上,凡是说“寺”的都是指宦官,《周礼》中“寺人”的注释说:“寺的意思是侍。”《诗经》说“寺人孟子”,《易经》中的“阍寺”,《诗经》中的“妇寺”,《左传》中的“寺人貂”、“寺人披”、“寺人孟张”、“寺人惠墙、伊戾”、“寺人柳”、“寺人罗”,都是这个意思。从秦朝开始用宦官担任外廷的职务,于是官舍也通称为“寺”。
汉朝人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寺。后来又变化为佛教的住所,也叫做“寺”。
省。十三布政使司,现在的人叫做十三省,是沿袭元朝的旧称而叫错了。元朝时设置十一个行中书省:辽阳等处、镇东、陕西等处、四川等处、河南江北等处、云南等处、江浙等处、江西等处、湖广等处、甘肃等处、岭北等处。本朝初年沿袭元朝制度,设立行中书省。洪武七年,将京畿、应天府等府直接隶属六部,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现在应当称十三布政使司,不应当称省。
官员受杖刑。撞郎的事件始于汉明帝,后代沿袭,有了杖责属官的法律。曹操性格严厉,属官处理公务时常被杖打。南朝宋刘道锡任广州刺史,把治中苟齐文打得几乎死去。北魏刘仁之监造晋阳城,杖打前殷州刺史裴珍和并州刺史王绰。隋文帝下诏命各司论处属官罪行,如果有法律轻而情节重的,允许在法律之外斟酌决杖。燕荣任幽州总管,元宏嗣被任命为长史,害怕受辱,坚决推辞。皇帝知道后,敕令燕荣说:“元宏嗣杖打十下以上的罪都要奏报。”燕荣气愤地说:“这小子怎敢戏弄我!”于是派元宏嗣监督收纳仓粮,发现一粒糠一粒秕就处罚他,每次责打不到十下,但一天中有时多达三四次。杜甫《送高三十五诗》说:“脱身簿尉中,始与捶楚辞。”唐朝时自簿尉以上就不再受杖责,比南北朝好多了。《黄氏日钞》说:“读韩愈《赠张公曹诗》说:‘判司卑官不堪说,未免捶楚尘埃间。’可见唐朝的判司、簿尉这类官也是这样吗?”然而唐朝人对待下级官员虽然严厉,但下级官员还能自己依法申辩,如刘仁轨任陈仓尉,擅自杀死折冲都尉鲁宁就是例子。本朝判司、簿尉等官用来安置新进士,而管库、监当等官不让他们受辱,比唐朝重视。而近来上级官吏苦役苛责比奴仆还厉害,官员受辱,法律受屈,这事关系到世道人心。
唐朝自从战事兴起以后,杖刑的实施就不限于簿尉了。张镐杖杀豪州刺史闾丘晓,严武杖杀梓州刺史章彝,韩皋杖杀安吉令孙辅,柳仲郢杖杀南郑令权奕。刘晏任观察使,自刺史六品以下可以杖打然后上奏,这就明文规定在法令中了。《宋史》记载:“理宗淳佑二年三月,诏令今后州县官有罪,帅司不得擅自加以杖责。”
《晋书·王蒙传》记载:“王蒙任司徒左西属。他因这个职务有过失就要受杖刑,坚决推辞;下诏停止处罚,他还是不接受。”可见不光是地方官。《南齐书·陆澄传》记载:“郎官原有因罪受杖的处罚,有名无实。陆澄在任时,积累前任的处罚,一天之内一起受了一千杖。”《南史·萧琛传》记载:“齐明帝用法严峻,尚书郎因罪受杖罚的都立即执行。萧琛于是秘密上奏说:‘郎官有杖刑,始于东汉,当时郎官地位低微,亲自管理文书,与令史没有区别,所以郎官三十五人,令史二十人,士人多以此职为耻。自从魏晋以来,郎官逐渐重要,现在正参用高门贵族,吏部又接近显贵,不应该官位比以前高而处罚沿用旧法。所以从来弹劾虽有空文,允许延期执行,有时遇到赦恩,有时进入春季的宽大令,就能停止。宋元嘉、大明年间,有被处罚的人,是因为触犯了主上的心,不是正常规定。泰始、建元以来,并未施行。自从接到敕令以后,已经对仓部郎江重欣执行杖责五十,无人不感到惭愧恐惧。请求特别允许赎罪,使之与令史有所区别,以显示优厚宽缓的恩泽。’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应受罚的人依旧不执行。”这就是今天公罪拟杖的来源。
《世说新语》记载:“桓温在荆州时,以用威刑整肃下属为耻。令史受杖,只从朱衣上掠过。桓式年轻,从外面进来,说:‘刚才从阁下经过,看见令史受杖,杖头擦过高高如云的地方,杖尾扫过地面。’桓温说:‘我还担心太重了。’”可见令史穿着朱衣受杖。
《南齐书·张融传》记载:“大明五年规定,二品清官,行杖的僮仆杖数不得超过十下。”《梁书·江革传》记载:“其弟江葺任吏部郎,因杖责部中属官被免官。”郎官的杖是虚杖,所以多达一千;僮仆的杖是实杖,不得超过十下。然而也是失中的做法。
沈统,大明年间任著作佐郎。在此之前,五省官所配给的僮仆不得差役,太祖时期,因此被免官的前后数百人。沈统役使僮仆过度,有关部门奏请免职,世祖下诏说:“近来所配僮仆多不按规定供给,主管官员可酌情允许行杖。”从此就有了行杖打僮仆的权限。
北朝的政令比南朝更加严酷。《高允传》记载:“北魏初期法律严厉,朝廷官员多受杖罚。”《孝昭帝纪》记载:“尚书郎中处理案件有失误,就加以鞭打。”而到了末期,则有高阳王元雍以州牧身份杖杀职官,唐邕以录尚书身份殴打朝廷官员。
押字。《集古录》有五代时帝王将相的“署字”一卷。所谓署字,都是用草书签署自己的名字,现在俗称画押,不知道始于哪个朝代。岳珂《古家盆杆记》说:“得到晋代永宁元年的砖,有工匠的姓名,下面有文字像押字。”说明晋代已有,但不可考证。《南齐书》记载:“齐太祖在领军府时,让纪僧真学习自己的手迹签名,回复的书信文书都交给僧真,太祖看了后笑着说:‘我再也分辨不出来了。’”何敬容签名,“敬”字写得“苟”大“文”小,“容”字写得“父”大。陆捶开玩笑说:“您家的‘苟’既特别大,‘父’也不小。”《魏书》记载:“崔玄伯特别擅长行押书,极其精巧,但没有留下遗迹。”《北史》记载:“斛律金不识字,起初名叫敦,因苦于难写而难以签署,改名为金,以便于书写。还是觉得难,神武帝高欢于是指屋角,让他辨认。”《北齐书》记载:“厍狄干不识字,署名为‘干’字,从下向上画,当时人叫做‘穿锥’。又有武将王周,署名先写‘吉’字然后完成外部笔画。”《陈书》记载:“萧引擅长隶书,陈高宗曾翻阅奏事,指着萧引的署名说:‘这笔势翩翩,像鸟要飞的样子。’”《唐书》记载:“董昌僭越称帝,颁布诏令都自己署名。有人说:‘帝王不押诏。’董昌说:‘不亲自署名,怎么知道我是天子?’”现在人也叫做“花字”。《北齐·后主纪》记载:“开府千余人,仪同无数,领军一时有二十人,一起签署文书,各自画花字,不具姓名,没人知道是谁。”黄伯思说:“魏晋以来的书法墨迹,梁朝御府所收藏的都是这样,朱异、唐怀克、沈炽文、姚怀珍等在首尾纸缝间题名,所以有的叫做押缝,有的叫做押尾。后人的花押大概沿袭于此。”又说:“唐人和本朝初年的前辈与人书信,有时只用押字,与使用名字没有区别,上表章也这样,近代于是把押字用于檄文移文。”不知道南北各史书中记载押字如此之多。而《韩非子》说:“田婴令官员准备押券,计算斗石参升。”那么战国时已有,又不始于后世了。
据《三国志·少帝纪》注引:《世说》和《魏氏春秋》都记载:姜维进犯陇右地区,当时安东将军司马文王(司马昭)镇守许昌,被征召回京攻打姜维。到达京城后,皇帝亲临平乐观检阅军队,中领军许允与身边的小臣密谋,想趁司马文王告辞时杀死他,并率领部队撤退。大将军(司马师)已经事先写好了诏书,司马文王入宫时,皇帝正在吃栗子,优人云午等人唱道:“青头鸡,青头鸡。”青头鸡指的是鸭子。皇帝畏惧,不敢行动。按:鸭子是劝皇帝签署诏书的意思。由此可见,亲笔签署作为画押,在三国时期已经出现了。
关于邸报:《宋史·刘奉世传》记载:“在此之前,进奏院每五天将固定的本报状上报枢密院,然后传布到各地。而邸吏往往提前把消息报下去,或者伪造家书,通过邮驿递送。刘奉世请求革除定本,去掉实封,只用通函迅速上报,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吕溱传》记载:“依智高侵犯岭南,诏令奏邸不得擅自报告。吕溱说:‘一方有警报,让各路听到,可以共同防备。现在想让人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曹辅传》记载:“政和以后,皇帝经常微服出行。起初民间还不知道,等到蔡京的谢表中有‘轻车小辇,七赐临幸’的话,从此邸报传到四方。”)邸报这个字眼在史书中出现大概始于此时。然而唐代孙樵的文集中有《读开元杂报》一篇,可见唐代已经存在了。
关于酒禁:先王对于酒,先用礼引导,然后用刑禁止。《周书·酒诰》说:“如果有人报告说:‘聚众饮酒,你不要放过,全部抓起来送到周京,我要杀掉他们!’”这是治理乱世用重典。《周官·萍氏》记载:“检查酒、节制酒。”而《司虣》记载:“禁止在市场上结伙游逛饮食的人。如果禁止不了,就抓起来惩罚。”这是治理安定国家用中等刑罚。一献之礼,宾主百拜,整天饮酒却不会醉,这是还没有用到刑罚就用礼来防范。所以成王、康王以后,天子没有贪酒的过失,卿士没有酣歌的过错。到了幽王,才出现“上天不让你沉湎于酒”的诗句,教化是很严厉的。汉朝建立,萧何制定法律,三人以上无故聚众饮酒罚金四两。曹参代替萧何,自己说遵守约束,却在园中听到官吏醉酒唱歌呼叫,便也取酒设饮,与他们应和,这就连那统一的法规也丧失了。用礼来防范民众,酂侯(萧何)已经在前面缺失;用刑来纠察民众,平阳侯(曹参)又在后面失误。桑弘羊继承这种做法,进而实行酒专卖,这也是逐渐发展而来的吧?
汉武帝天汉三年,开始实行酒专卖。昭帝始元六年,采纳贤良文学的建议,废除了专卖,但仍然允许民众按规定纳税卖酒,酒每升四钱,于是成为国家的一项财源,而酒禁的松弛实在从这里开始。然而史书记载,从孝宣帝以后,有时禁止,有时放开。到唐代宗广德二年十二月,诏令天下州县,各自酌定卖酒户,按月纳税,除此之外,不论官私,一律禁止。从此名义上禁止而实际上允许卖酒,目的在于收钱而不在于酒了。宋仁宗乾兴初年,谏官认为天下酒税每月每年增长,没有限度,不符合古代禁止聚众饮酒、节约用度的意思。孝宗淳熙年间,李焘的妻子认为,设法规劝饮酒,是为了收敛民财。周辉《杂志》认为,唯恐人们喝得不多而税收不增加,这是酒专卖的弊端。到了本朝,既不收专卖税也没有禁令,民间于是把酒作为日常需要,如同吃饭一样不可缺少,像水流一样滔滔皆是,而关于厚生正德的议论没有人起来坚持了。
邴原游学,从不饮酒,这是效法大禹疏远仪狄;诸葛亮治理蜀地,路上没有醉汉,这是武王感化妹邦的遗风。
《旧唐书·杨惠元传》:“充任神策京西兵马使,镇守奉天,诏令移防京西,戍兵一万二千人,用来防备关东。皇帝登望春楼,赐宴,诸将列坐。酒送到,神策将士都不饮,皇帝派人询问。杨惠元当时是都将,回答说:‘臣刚离开奉天时,本军帅张巨济与臣等约定说:“这次出征,将要建立大功、成就大名,凯旋之日,再共同欢庆。如果没有取得战功,不要饮酒。”所以臣等不敢违约饮酒。’出发后,有关部门在路上供应食物,只有杨惠元一军的瓶罐没有打开,皇帝赞叹了很久,降下玺书慰劳。等到田悦叛乱,诏令杨惠元率领禁兵三千,与诸将讨伐,在御河夺取三桥,都是杨惠元的功劳。”能够像这样使全军整肃,治理国家又有什么困难呢?
魏文成帝大安四年,酿酒饮酒的都斩首。金海陵王正隆五年,朝官饮酒的处死。元世祖至元二十年,造酒的人本身发配服役,财产、女儿没入官府。可以说是用重典了。然而立法太过严苛,所以不久就松弛了。
水是地险,酒是人险。所以《周易》爻辞中说到酒的没有不是《坎卦》,而《周礼·萍氏》掌管国家的“水禁”,水和酒属于同一官职。尚书徐石腆曾说:“《左传》说:‘水柔弱,人们轻慢而玩弄它,所以很多人淹死。’酒的祸害比火还猛烈,而它亲近人超过水,确实如此,世上的人都夭折于酒而不觉悟。”读这些话的人可以知道养生之道。《萤雪丛说》说:“近年来陈大卿生平好饮酒,一天在席上与同僚谈,举出‘知命者不立于岩墙之下’这句话,问别人,那人说:‘酒也是岩墙。’陈大卿因此有所领悟,于是终身不饮酒。”近年来米酒不足,而烟酒兴起,则真是变成毒药了。
关于赌博:万历末年,太平无事,士大夫无所用心,间或有人相从赌博。到天启年间,开始流行马吊游戏。而现在的朝士,如江南、山东,几乎无人不玩这个。正如韦昭议论所说:“从白天到夜晚,继续点着蜡烛。人事荒废而不修,宾客旅途缺失而不接待。”唉!真是奇怪。考查《汉书》:安丘侯张拾、邛侯黄遂、樊侯蔡辟方,都因赌博被判处城旦。师古说:“搏,或作‘博’,六博。扌戠,是意钱之类的。”都是游戏而赌取财物。《宋书·王景文传》:“任右卫将军,因与奉朝请毛法因玩樗蒲赌博,赢得钱一百二十万,被革职以白衣身份领职。”《刘康祖传》:“任员外郎十年,两次因樗蒲赌博被免官。”《南史·王质传》:“任司徒左长史,因招聚赌徒被免官。”《金史·刑志》:“大定八年,规定:品官犯赌博法,赃物不足五十贯的,处以杖刑,允许赎罪,再犯的杖刑。皇帝说:‘杖刑是用来惩罚小人的。既然身为职官,应当先讲廉耻。既然没有廉耻,所以用小人的刑罚来惩罚他。’”现在的法律,犯赌博的,文官革职为民,武官革职后随舍余食粮操练,也是这个意思。但百人之中没有一人被治罪,因为上下互相包容而法律不能执行。晋朝陶侃勤于吏职,整天敛膝危坐,府外事务繁多,千头万绪,没有遗漏。各位参佐有因谈笑游戏荒废事务的,命人取来他们的酒器、赌博用具,全部投入江中。将吏就施加鞭打,终于成就中兴大业,成为晋朝名臣。唐朝宋璟任殿中侍御史,同僚有在御史台中赌博的,将要责罚其名品而贬黜,赌博的人惶恐自行隐匿。后来成为开元贤相。而史书记载文宗迫切追求治理之道,每到刺史面辞时,必定殷勤告诫说:“不要嗜好赌博,不要饮酒。”内外听到,没有不敬畏屏息的。如此看来,勤于吏事而纠正风气过失,是救时的首要任务。《唐书》说杨国忠因为擅长樗蒲得以入宫供奉,经常最后出来,专门主管蒲簿,计算勾画,分毫不差。皇帝高兴地说:“是度支郎的才能。”最终任用他而败亡。玄宗末年,荒淫逸乐,于是小人乘君子之器,这也是国家的妖孽。现在的士大夫不仰慕姚崇、宋璟,却学习杨国忠,也终将灭亡罢了。《山堂考索》:“宋大中祥符五年三月丁酉,上封事的人说进士萧玄之本名萧琉,曾因赌博受过杖刑,现在改名参加科举考中进士,诏令有关部门召来萧玄之诘问,他承认了,剥夺他的敕命,赎铜四十斤,遣送回家。”宋制如此严格。现在的进士有以不擅长赌博为耻辱的。
《晋中兴书》记载:“陶士行(陶侃)说,樗蒲,是老子入胡地所作,外国游戏罢了。近日士大夫多玩它,怎能不使整个天下都变成外国呢?”
《辽史》:“穆宗应历十九年正月甲午,与群臣玩叶格戏。”解说说:“宋代钱僖公家有页子揭格之戏。”而同年二月己巳,穆宗就被小哥等人杀死。君臣游戏,祸患随即而来。这是不祥之物,而现在的士大夫整天拿着它,能免于效尤的罪过吗?
《宋史·太宗纪》:“淳化二年闰月己丑,诏令犯樗蒲赌博的斩首。”《元史·世祖纪》:“至元十二年,禁止民间赌博,犯者流放到北方。”治理乱国用重典,本应如此。今天达到太平之道的途径是什么?答案是:君子勤于礼,小人尽力。
关于京债:赴吏部候选守候,京债的拖累,如今尤其严重。《旧唐书·武宗纪》:“会昌二年二月丙寅,中书省上奏:‘赴选官员多欠京债,到任后填还,导致他们贪求,无不由此。今年三铨,在以上州府得官的人,允许联名担保,户部各准备两个月的加给料钱,到发俸时扣除,希望初任官到任时,不带利息债务,衣食稍足,可以要求他们清廉。’皇帝听从了。”大概唐代有东选、南选,在京城铨选授官的只有关内、河东两道。采访使所属的官员,不出千里之内,还考虑到他们举债的拖累,先由户部给予两个月的料钱,这不仅是体恤下属的仁德,也有鼓励清廉的方法。与现在的官员到任,先要办理京债,剥削百姓不够,甚至借库银来偿还,得失多少显而易见。
至于圣主所行,有超越前代的。《太祖实录》:“吴元年七月丙子,任命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赐给知府、知州、知县文绮四匹、绢六匹、罗二匹、夏布六匹,父亲同等,母亲、妻子及长子各一半。府、州、县佐贰官比长官减半,父亲同等,母亲、妻子及长子再减半。各府经历、知事同佐贰官,州、县吏目、典史比佐贰官再减半,父母妻子都这样。路费,知府赐白金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比知府五分之三,治中一半,通判推官五分之二,州同知比府通判,经历及州判官比府同知一半,县丞、主簿比知县再减半,知事、吏目、典史都是十两,写成法令。皇帝说:‘现在新授官员多出身布衣,到任之初,有人向人借贷,那么日后不免侵渔百姓。不事先培养他们的廉洁,而要求他们奉公守法就难了。’洪武元年二月,诏命中书省,从今以后新除授的府、州、县官,赐给白金一十两,布六匹。十年正月甲辰,皇帝对中书省臣说:‘在京候选的官员,应该早日铨注,立即让他们赴任。听说长久住在客邸的人,每天有花费,甚至困乏,向人借贷。从前元朝的弊政,这也是之一。那些常选官滞留京城的,资用既乏,流为医卜,使人丧失操守,实在是朝廷对待他们的方法不对。从今以后铨选之后,按品级差别,都给路费,并令有关部门提供舟车送他们,写成法令。’十七年七月癸丑,北平税课司大使熊斯铭说:‘做官的人得俸禄养亲,这是人子的愿望。但有人路远而不能奉养父母的,请求令有关部门给以舟车,使他们得以接来奉养,以尽人子之情。’廷议认为云南、两广、四川、福建官员家属赴任的,官府给舟车,已有定例。从今以后凡一千五百里以外的,应该依例发给。皇上批准。’这难道不是爱民之仁先于体恤官吏吗?
担任官职而欠债,虽然并非君子的行为,但似乎不触犯国法。然而考察古代,有因不偿还债务而被免除列侯爵位的。《汉书》记载:孝文三年,“河阳侯陈信,因欠人债超过六个月未还,被免去爵位”。有因不偿还债务而被贬官的。《旧唐书》记载:“李晟的儿子李𫘊,多次升官至右龙武大将军,沉迷酒色,肆意奢侈,积累债务达数千万,他的儿子借回鹘钱一万多贯不还,被回鹘人告发。文宗发怒,将李𫘊贬为定州司法参军”。但这也是前代的事,如果放在今天,回鹘人应当再借钱给他,并且替他谋求一个好的空缺了。
《元史》记载:太宗十二年,因官府和百姓向回鹘人借钱偿还官府债务,每年利息加倍,称为“羊羔息”,危害很大。皇帝下诏用官府财物代为偿还,共七万六千锭。并命令:凡是借贷时间长的,只须偿还本金和利息相等即可停止。将此写入法令。
○纳女汉代商丘成担任丞相时,皇太后曾下诏询问商丘成的女儿,想将她纳入后宫。当时女儿有病。商丘成心中也感到为难,便以女儿有病为由推辞,没有送入宫中。等到商丘成因家门私事被审查,自知被王凤陷害,惊恐之下,又想将女儿送入宫中作为援手。于是通过新受宠的李婕妤家上报其女儿情况,却被大中大夫张匡弹劾,因此被免去丞相之职,吐血而死,谥号为戾侯。援引魏代郑羲任西兖州刺史时,贪财卑鄙,将女儿送入宫中为嫔妃,被征召为秘书监。到他去世时,尚书拟谥号为“宣”。皇帝下诏说:“盖棺定谥,是为了激浊扬清。郑羲虽然向来有文才,但在治理上缺乏廉洁清正。尚书为何违背至公之道,违反明确的典章!根据《谥法》:‘博文多见称为文’,‘不勤成名称为灵’,谥号为文灵。”古代士大夫以送女儿入后宫为耻,如今的人却以此为荣。
古代的名士还不肯与皇亲国戚同列。魏代夏侯玄任散骑黄门侍郎时,曾入朝觐见,与皇后的弟弟毛曾同坐。夏侯玄以此为耻,心中不悦,显露在脸色上。宋代路太后颇多干预政事,她弟弟的儿子路琼之的宅第与太常王僧达家门相对。路琼之曾盛装车马服饰随从去拜访王僧达,王僧达不以礼相待。路琼之将此事告诉太后,太后大怒,对皇帝说:“我还活着,他们就欺凌我家,我死后岂不是要乞讨为生了!”想治王僧达的罪,皇帝说:“路琼之年轻,本不该轻易拜访诸王。王僧达是贵公子,怎能因此事加罪?”
○玉女弃归《汉书·衡山王传》记载:“衡山王太子的妹妹无采,出嫁后被休弃送回。”以王女的尊贵身份,嫁为人妻仍有被休弃的情况。近代“七出”的条例还存在,而王者也不能用不合礼制的方式强行约束臣下。
○罢官不许到京师《后汉书》说:“汉朝法令,被罢免的郡守县令,除非有皇帝征召,不得随意到京师。”入朝觐见,到南京必须拜谒孝陵。被罢职的官员不能进入京城。这是汉朝形成的法规,用来防止攀附关系、清理京城环境的用意很深。《册府元龟》记载:“后唐明宗长兴二年九月丙戌,太傅退休。王建立,没有皇帝诏令就来到京城,通事官不敢引他上殿应对,在阁门前停留了很久。后来皇帝亲自到后楼召见他,因他是旧将,没有治罪。”由此可知五代时期,这项法令也未曾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