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扬之水第二百八十五

作者:洪迈朝代:南宋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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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所记载的各诸侯国人物的言辞书信,其措辞主旨如同出自同一人之手。评论者便认为这些都是左丘明所作,我怀疑未必如此,但如果说经过润色整理,那是有的。试着用《诗经》来证明:《扬之水》共三篇,一篇是《周诗》,一篇是《郑诗》,一篇是《晋诗》,其中两篇都写道“不流束薪”“不流束楚”。《邶风》的《谷风》说“习习谷风,以阴以雨”,《小雅》的《谷风》说“习习谷风,维风及雨”。还有“在南山之阳”“在南山之下”“在南山之侧”;“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在河之浒”“在河之漘”“在河之涘”;“山有枢,隰有榆”“山有苞栎,隰有六驳”“山有蕨薇,隰有杞桋”;“言秣其马”“言采其虻”“言观其旂”“言醿其弓”。这些都分散出现在各篇诗中,而意趣情致却相同。大概是因为先王德政的影响尚未远去,天下文字书写统一,师承没有不同的道术,人们没有不同的习俗,开口说出的话语,都合乎礼义,所以不约而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