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志序历上

作者:沈约朝代:南朝梁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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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记事就是《春秋》,记言就是《尚书》。至于楚国的《书》、郑国的《志》、晋国的《乘》、楚国的《杌》这些篇章,都是用来昭示记述前代历史,使它们在后世不湮没。司马迁创立一家之言,开始区分不同的名目。至于礼仪、刑罚、政事,有所不全面;于是在纪传之外,创立了八书。片断的文字、个别的事件,大小都收录。班固沿袭这种做法,没有违背前代体例,网罗一代史事,条目和流派就更加广泛了。《律历》《礼乐》名称不变,把《天官》改为《天文》,把《封禅》改为《郊祀》,更换了《货殖》《平准》的名称,改动了《河渠》《沟洫》的名称;缀辑荀卿的文辞来记述《刑法》;采用孟轲的著作来叙述《食货》。刘向的《鸿范》从《春秋》开始;刘歆的《七略》把儒、墨分别部类,朱赣广博采集风谣,尤其详备周密。班固都沿袭沿用,以此作为三志。但《礼乐》疏略简省,遗漏很多,典章制度、事件数目,百中不记一。《天文》虽然全面,却不谈天的形状,致使三天之说纷乱无法辨别。因此蔡邕在朔方上书,说应当记载叙述这些内容。

汉朝兴起,承接秦朝坑儒之后,典籍残缺,年老博学的学者常常忧虑遗失。刘歆的《七略》、班固的《艺文志》,大概就是为此。黄河从龙门向东流,横贯中国,每次冲决泛滥所波及的地方,灾祸深重,堤防修筑的工程,劳役天下百姓。而且关中、洛阳地势高燥,土地上缺少河流水源,所以镐、酆、潦、潏这些水流都进入礼仪典籍。漳水、滏水、郑国渠、白渠的富饶,沟渠灌溉的便利,都是百姓生命所依赖,国家视为命脉,《沟洫》立志,也是合适的。时代不同事情改变,到现在可以简略。我认为班固的《律历志》前事已详尽,自从杨伟改创《景初历》,而《魏书》缺少志。到元嘉年间重新制作新历法,大明年间广泛议论修改。从魏到宋,应该收入现在的书。

班固的《礼乐志》《郊祀志》、司马彪的《祭祀志》《礼仪志》、蔡邕的《朝会志》、董巴的《舆服志》,都各自立志。礼所包含的,其用途不止一种,郊祭、朝飨,并不是不同的事情,旗帜、章服、器物,不是礼又是什么?现在总合起来裁断,一起称为《礼志》。《刑法志》《食货志》,前人的说法已经完备,随其流派分支,附在纪传中。《乐经》残缺,由来已远。班固所记述的,只是抄录《乐记》;司马彪的《后书》,又不完备地续补。至于八音各种乐器,都不见于书中,虽然大略见于《世本》,但所缺还很多。至于《雅》《郑》以及歌唱谣曲的节拍,全都删弃,竟没有概略可见。郊庙乐章,常随时代改变,雅声旧典,都有遗留的文字。又考察现在的鼓吹铙歌,虽有章节曲调,乐人传习,口耳相承,所注重的是声音,不先用意义训释。现在的乐府铙歌,与汉、魏旧曲比较,曲名有时相同,文字却永远不同,寻文求义,没有一个能理解。不知道现在的铙歌曲调,是什么时代的曲子。现在《志》从郊庙以下,凡是各种乐章,不是淫邪之声的,都详细记载。

《天文志》《五行志》,从司马彪以后,不再有记录。何承天的志从黄初年开始,徐志起始于义熙元年。现在用魏接续汉,遵循何氏体例。那么从汉高帝五年的初冬,到宋顺帝升明二年的孟夏,日月星辰、六种灾异,甲子纪日没有差错。圣帝哲王,都有祥瑞符命的记载。大概用来神化宝位,暗中辅助祯祥符瑞,想要使逐鹿的图谋停止,窥伺篡位的不发生,握河括地、绿文赤字等书,说得详细了。等到道德达到天而甘露降下,德行贯通地而醴泉涌出,金芝、黑黍的祥瑞,朱草、白乌的吉兆,这些固然不可否认。如果是衰世道德缺失,而嘉瑞不停息,这固然是天道的渺茫,难以用数字推究。也如同明主在上,而日月蚀的灾害不能消除;百神都顺,而天象的应验唯独违背。现在设立《符瑞志》,来补充前史的缺失。

地理参差,事情难以完备辨别,魏晋以来,迁徙数以百计,一郡分为四五,一县割成两三,有的昨天属荆州、豫州,今天隶司州、兖州,早晨是零陵、桂阳的百姓,晚上成了庐江、九江的人民。去来纷乱,没有暂时停息,户籍因此混乱,职方官不能记载。自从戎狄内侵,晋室东迁,中原遗民,流徙到江南,幽、并、冀、雍、兖、豫、青、徐等地,沦陷于寇贼。从扶莫而来,裹足捧首,在荆、越之地免身的人,百郡千城,流寓者比邻而居。百姓期盼像鸿雁之歌,士人怀有故土之念,无不各自建立邦邑,想恢复旧井。后来由于民少户稀,不能单独建立,所以魏国而有韩邑,齐县而有赵民。而且省置交错,逐日逐月迁徙,寄寓迁流,最终没有定止,邦名邑号,难以详细记载。大宋受命,重新开启边衅,淮北五州,被割为敌境,其中逃亡迁徙的人,重新设立郡县,这是元嘉、泰始年间,同名异实的情况。现在依据班固、司马彪二志,晋、宋《起居注》等,所有记述,都加以推究探讨,随条辨析,使之全都详尽。

官署设置,前人有详细说法,寻源讨流,对于事情容易。元嘉年间,东海何承天受诏编纂《宋书》,其中志十五篇,以续司马彪《汉志》,其引证广博的部分,就因袭采用,也如同班固、司马迁共为一家。其中有遗漏缺失,以及何承天以后的事情,都加以搜求采集,随时补充缀合。源流浩渺漫远,不是一人之学能穷尽;足跛路远,岂是短策能驾驭。虽然斟酌前史,全看到其好坏,但爱憎之情不同,取舍之意有异,每次提笔握简,构思忘餐,终究也不足以与班固、左丘明并驾,董狐、南史齐驱。只希望后来的君子,删改其稿而已。

黄帝让伶伦从大夏的西边,阮隃的北面,取竹于嶰谷中所生,其孔窍厚薄均匀的,截断两节之间而吹奏,作为黄钟的宫音。制作十二管,用来听凤凰鸣叫,以定十二律。声音有清有浊,所以用宫商来协调;形体有长有短,所以用丈尺来检验;器物有大小,所以用斛斗来确定;质地有轻重,所以用钧石来平衡。所以《虞书》说:“于是统一律、度、量、衡。”那么律吕、宫商由此产生。音乐有乐器有文采,有感情有官能。钟鼓干戚,是乐器;屈伸舒缓疾速,是乐文;“论伦无患,是乐情;欣喜欢爱,是乐官。”“所以君子返回本性以调和心志,推广音乐以完成教化,所以能情感深厚而文采鲜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于内心,而英华发于外表。”所以说:“乐,是心的活动;声,是乐的表象。”《周礼》说:“于是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祭祀天神。于是奏太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祀地祇。”四望、山川、先祖,各有其乐。又说:“以圜钟为宫,黄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至日,在地上圜丘演奏。如果乐六变,则天神都会降临,可以行礼了。”地祇、人鬼,礼仪也如此。其能感动万物、兴起教化,如此之深。

“道始于‘一’,‘一’生‘二’,‘二’生‘三’,‘三’三而九。所以黄钟之数为六,分为雌雄十二钟。钟以三生成,所以设‘一’而三倍它,总积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的实数。所以黄钟位在子,主管十一月,向下生林钟。林钟之数五十四,主管六月,向上生太蔟。太蔟之数七十二,主管正月,向下生南吕。南吕之数四十八,主管八月,向上生姑洗。姑洗之数六十四,主管三月,向下生应钟。应钟之数四十三,主管十月,向上生蕤宾。蕤宾之数五十七,主管五月,向上生大吕。大吕之数七十六,主管十二月,向下生夷则。夷则之数五十,主管七月,向上生夹钟。夹钟之数六十七,主管二月,向下生无射。无射之数四十五,主管九月,向上生中吕。中吕之数六十,主管四月,至极不生。(极不生,钟律不能再相生。)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姑洗,姑洗生应钟,不与正音相比,所以称为和。(姑洗三月,应钟十月,不与正音相比效为和。和,是偏声。)应钟生蕤宾,蕤宾不与正音相比,所以称为缪。(缪,是音相干扰。周律原有缪、和,是武王伐纣的七音。)冬至,音比林钟逐渐低沉;夏至,音比黄钟逐渐高扬,以十二月律对应二十四时。甲子,是中吕的徵音;丙子,是夹钟的羽音;戊子,是黄钟的宫音;庚子,是无射的商音;壬子,是夷则的角音。”

“古人制定度量轻重,都生于天道。黄钟之律长九寸,物以三生成,三三得九,三九二十七,所以布幅宽二尺七寸,是古制。音以八相生,所以人长八尺,寻是自身的一倍,所以八尺为一寻。有形体就有声音,音之数为五,用五乘八,五八四十尺为一匹。匹,是中等人的尺度,一匹为定制。秋分而禾穗定,(禾票,禾穗的芒。)穗定而禾成熟。律之数为十二,所以十二穗对应一粟,十粟对应一寸。律对应地支,音对应天干。日之数为十,所以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至于重量,十二粟对应一分,十二分对应一铢,十二铢对应半两。衡有左右,因而加倍,所以二十四铢为一两。天有四时,以成一岁,因而四倍它,四四十六,所以十六两为一斤。三个月为一季,三十天为一月,所以三十斤为一钧。四季为一岁,所以四钧为一石。”“至于音,一律生五音,十二律生六十音;因而六倍它,六六三十六,所以三百六十音对应一岁的天数。所以律历之数,是天地的规律。向下生的加倍,用三除它;向上生的以四倍,用三除它。”

扬子云说:“声生于天干,(指甲己为角,乙庚为商,丙辛为徵,丁壬为羽,戊癸为宫。)律生于地支,(指子为黄钟,丑为大吕之类。)声以情质,(质,正。各以其行为本情为正。)律以和声,(应当用律管钟均,调和其清浊之声。)声律相协调,而八音产生。(协,和。)宫、商、角、徵、羽,称为五声。金、石、匏、革、丝、竹、土、木,称为八音。声和音谐,称为五乐。”

阴阳和合则日影至,律气相应则灰散。所以天子常在冬至、夏至到前殿,会合八能之士,陈列八音,听乐均,测日影,候钟律,称土炭,效验阴阳。冬至阳气应,则乐均清,日影最长,黄钟通,土炭轻而衡杆上仰。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日影最短,蕤宾通,土炭重而衡杆下垂。在前后五天的范围内,八能之士各自把观测情况上报。太史令密封上奏。相应则和谐,不相应则占卜。候气的方法:建三重屋子,门户关闭,涂封严密,铺设橘红色帷幔。屋中用木制案几,每律各一,内低外高,按其方位,将律管放在上面。用葭莩灰散布在律管内端,按历法观测。气至则灰动,若是气动则灰散开,若是人或风吹动的,则灰聚拢。殿中候气,用玉律十二支。只在冬至、夏至于灵台候气,用竹律六十支。取弘农郡宜阳县金门山的竹子做律管,河内郡的葭莩做灰。

三代衰落以后,音律失去了标准。汉朝兴起,北平侯张苍开始制定律历。汉武帝时代设置了协律的官职。元帝时,郎中京房通晓五音六十律的数目,曾向小黄令焦延寿学习。他推算下生、上生,直到中吕,十二律就齐全了。从中吕上生得到执始,执始下生得到去灭,直到南事,六十律就完备了。十二律变化到六十律,就像八卦变化到六十四卦一样。伏羲创作《周易》,记录阳气初生,以此作为律法的基础。确定冬至日的声音,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这是声气的根本,五音的正调。所以各律统管一日。其余各律按次序运行,当值的各律各自作为宫音,而商、角、徵、羽按类别跟随。《礼运篇》说:“五声、六律、十二管轮流作为宫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用六十律来分配一年的天数,黄钟从冬至开始,到冬至又回到原点,阴阳冷暖风雨的占卜由此产生。京房又说:“竹管的声音不能用尺度来调校,所以制作了准来确定度数。准的形状像瑟,长一丈而有十三根弦,隐间九尺,用以对应黄钟律九寸;中央一根弦,下面画有分寸,作为六十律清浊的节度。”京房论律详细,他的方法在史官中施行,候部使用它。《续汉志》详细记载了他的律准度数。

汉章帝元和元年,待诏候钟律殷肜上书说:“官中没有通晓六十律并用准来调音的人,所以待诏严嵩把准法全部教给了他的儿子严宣,希望征召严宣补充学官,主管调校乐器。”下诏说:“严嵩的儿子学业精通,通晓律法,能区别律的类别,协调声音的人,要仔细考试。不能依托父亲的学问,把聋子当作聪明人。声音微妙,唯独不对的没人知道,唯独正确的也没人明白,用律管交错吹奏,能知道指定的十二律不错一个,才算能传承严嵩的学问。”考试严宣的十二律,其中两个符合,四个不符合,六个不知是什么律,严宣于是被罢免;从此律家没有人能做准。灵帝熹平六年,东观召集主管律法的太子舍人张光等人询问准的意思,张光等人不知道。回去查阅旧藏,才得到了那个器物,形状制度如同京房书上所说,但还是不能确定弦的松紧。声音无法用书写来让人明白,懂得的人想教却没有途径,心中有体会的人亲身理解却没有老师,所以史官中能辨别清浊的人就断绝了。能够相传的,只有候气的方法而已。

(表格省略)

论说:律吕相互生成,都是三分而损益。先儒推算十二律,从子到亥,每次乘以三,总共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再用三约分,这就是上生。所以《汉志》说:三分减少一分,下生林钟,三分增加一分,上生太蔟。无射既然上生中吕,那么中吕又应当上生黄钟,这样之后五声、六律、十二管才能轮流作为宫音。现在上生达不到黄钟的实际数二千三百八十四,用九约分实际数一千九百六十八作为一分,这样就不足九分寸的律一分有余,怎么能再回到宫音呢?凡是三分增加一分是上生,三分减少一分是下生,这是大概情况,如同周天斗分四分之一罢了。京房不考虑这个道理,比照十二律略微有所增加,才引申开来,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直到南事,成为六十律,最终又不相合,更加显得疏漏。班固所记述的,未能通晓律吕的本源,只是把角解释为触,徵解释为祉,阳气在黄钟中施放种子,像这类说法,白白地增加文字,成为废话。又推演九六,想要符合刘歆的三统之数,假托不相关的事物,来修饰他的学说,都是班固的荒谬。

蔡邕从朔方上书,说《前汉志》只记载了十律,没有涉及六十律。六律的尺寸相生,司马彪都已经记载了。汉末,雅乐散失。黄初年间,铸工柴玉有巧思,在器物造型方面,多有制作。协律都尉杜夔让柴玉铸钟,钟声的清浊,大多不符合法度。多次毁掉重做,柴玉很厌烦,说杜夔对清浊随意要求。两人互相到魏王那里告状。魏王取来柴玉所铸的钟,错杂着反复试验,然后才知道杜夔是精确的,于是处罚柴玉和他的几个儿子,都让他们做养马官。

晋泰始十年,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拿出御府的铜竹律二十五具,部署太乐郎刘秀等人校试,其中三具与杜夔和左延年的律法相同,其余二十二具,看它们的铭题尺寸,是笛律。问协律中郎将列和,他回答说:“从前魏明帝时,命令我接受笛声,来制作这些律,想让学者另外住在一个房间,歌唱讲习,依照这些律来调音。至于合奏音乐时,只要知道尺寸的名称,那么丝竹歌咏,都能协调一致。歌声低的,用长笛长律;歌声高的,用短笛短律。凡是弦歌调准清浊的制度,不依照笛子的尺寸来命名,就无法知道。”

荀勖等人上奏说:“从前先王制作音乐,用来振奋风俗,祭祀神祇、辅助贤能,一定要符合律吕的和谐,来调节八音的中和。所以祭祀朝宴,使用有制度,歌唱演奏分别叙述,清浊各有适宜。所以说‘五声十二律,轮流作为宫音。’这是经传典籍中可以知道的。如同列和的回答,笛子的长短,没有法则,随意制作,不依照曲度。用正律来考核,都不相应,吹奏它们的音调,多不和谐。又说:‘先师传授笛子,区分清浊,只根据长短,工匠裁制,向来不依照律。’这是制作笛子没有法度。而列和抄写笛子来制作律,又让琴瑟歌咏,以此为准,这不是考察古代先哲,垂范后世的办法。谨逐条陈列各律,询问列和的意见情况如下。以及依照典制,用十二律制作笛像十二枚,音调和谐,器具使用便利。讲习弹奏,一定符合律吕,何况宴享各国,在庙堂上演奏呢!虽然伶伦、夔、师旷时代久远,至高的音乐难以精通,还是应当效法古昔,来求得适中,符合经典礼制,在制度上才算详尽。如果可以施用,请另外部署笛工,选竹制作,在太乐、乐府施行。评议杜夔、左延年的律都可以保留。那些御府笛正声、下徵各一具,都铭刻作者姓名。其余没有用处的,交还御府销毁。”奏议被批准。

荀勖又问列和:“制作笛子是否可以依照十二律制作十二支笛,让每一个孔对应一律,这样之后才用来作乐?”列和回答说:“太乐东厢的长笛正声已经长四尺二寸,现在应当再取它的下徵之声;按规则,声音低的笛子应当长,计算它的尺寸,要五尺有余,我过去制作过,不能吹奏。又笛子的各个孔,虽然没有校试,但我想不可能一个孔就对应一律。”考察太乐,四尺二寸的笛子正声都应合蕤宾,按照十二律轮流作为宫音的方法,推算下徵的孔,应当对应大吕律。大吕笛子长二尺六寸有余,不能长五尺多。让太乐郎刘秀、邓昊等人依照律制作大吕笛子给列和看。又吹奏七律,一孔一校,声音都相应。然后让郝生弹筝,宋同吹笛,演奏《杂引》、《相和》等曲。列和于是说:“自从我父亲祖父汉朝以来,笛家相传,不知道这个方法,现在让音调与律相应,确实不是我所能做到的。”郝生、鲁基、种整、硃夏,都同意列和的说法。

又问列和:“笛子有六个孔,加上笛身中间的空一共是七个孔。你能全部说出它们对应的宫商角徵吗?孔调与不调,用什么来检验知道?”列和回答说:“先师相传,吹笛只是根据作曲时互相告知,说某曲应当抬起某个手指,起初不知道七个孔都对应什么音。如果要制作笛子,仰仗尚方笛工,依照旧样完成,只是吹出声音来,不再校核各孔调与不调。”考察《周礼》调校乐器中的金石,有一定之声,所以制作钟磬的人,先依照律来调校,然后放置在厢悬上。作乐的时候,各种声音都接受钟磬的音准,就都符合律了。至于在殿堂上宴享,没有厢悬钟磬,因为笛子有固定的调,所以各种弦歌都以笛子为准。这样笛子就如同钟磬,一定符合律吕。像列和所回答的,只是凭空制作,大概短一寸,七孔的音调,不知道它们都对应什么律?调与不调,无法检验校正。只是选取竹子中能吹响的,没有法度。于是让部郎刘秀、邓昊、魏邵等人与笛工一起制作笛子。工匠制作外形,律家确定声音,这样之后器物有标准,音调和谐。

又问列和:“如果不知道律吕的意义,作乐时音调高低清浊的调名,应当用什么来命名?”列和回答说:“每次合乐时,随着歌手声音的清浊,使用的笛子有长短。假如声音低的用三尺二寸的笛子,因此命名为三尺二调。声音高的用二尺九寸的笛子,因此命名为二尺九调。汉、魏相传,施行都是这样。”考察《周礼》演奏六乐,是演奏黄钟;歌唱大吕,是演奏太蔟,歌唱应钟,都是用律吕的意义,来记录歌唱演奏的清浊。而列和所说的用二尺三尺来命名,虽然汉、魏使用,但俗气而不合典制。部郎刘秀、邓昊等人按照律制作笛子,三尺二寸的,对应无射律,如果宜用长笛,执乐的人说:“请奏无射。”《周语》说:“无射是用来宣布哲人的美德,向民众展示轨仪。”二尺八寸四分四厘对应黄钟律,如果宜用短笛,执乐的人说:“请奏黄钟。”《周语》说:“黄钟是用来宣养六气九德的。”这样歌唱演奏的意义,应当符合经典礼制,考察古典,在制度上才算雅正。

《尚书》说:“我想听六律五声八音,在治理政事的开始。”《周礼》记载六律六同。《礼记》又说:“五声十二律,轮流作为宫音。”刘歆、班固编纂《律历志》,也记载了十二律。只有京房开始创立六十律,到章帝时,他的方法已经失传;蔡邕虽然追考古法,但他也说:“现在没有人能做到。”根据古典和现在音乐家所用的六十律,对音乐没有用处。谨依照典记,用五声十二律轮流作为宫音的方法,制作十二笛像,在图上记录注明,另附。看图表,不如看笛子清楚,所以再次制作蕤宾伏孔笛。它的制作方法如下:

黄钟笛,正声对应黄钟,下徵对应林钟,长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余。(《周语》说:“黄钟是用来宣扬养育六气九德的。”主声调法,以黄钟为宫,那么姑洗为角。翕笛的声音对应姑洗,所以用四角的长度作为黄钟笛的长度。它的宫声纯正而不加倍,所以叫正声。)正声调法,黄钟为宫,(第一孔。)应钟为变宫,(第二孔。)南吕为羽,(第三孔。)林钟为徵,(第四孔。)蕤宾为变徵,(第五附孔。)姑洗为角,(笛子中部的声音。)太蔟为商。(笛子后部出孔。商声比角声低沉,本应在角声之下,但角声位于笛子中部,所以把商孔上移,让它位于宫孔之上,比宫声清越。这样宫声和商声都是纯正的,其余各声都是加倍的。所以从宫声以下,音孔越往下越低沉。这一章说明笛孔上下次序的名称。下一章说明律吕相生和笛子的制作方法。)正声调法,黄钟为宫,(制作黄钟笛时,要寻找宫孔,用姑洗和黄钟律从笛首向下量,量完二律的长度后开孔,就能得到宫声。)宫生徵,即黄钟生林钟。(用林钟律从宫孔向下量,量完律长后开孔,就能得到徵声。)徵生商,即林钟生太蔟。(用太蔟律从徵孔向上量,量完律长后开孔,就能得到商声。)商生羽,即太蔟生南吕。(用南吕律从角孔向下量,量完律长后开孔,就能得到羽声。)羽生角,即南吕生姑洗。(用姑洗律从羽孔向上量,量完律长后开孔,就能得到角声。然而这个孔位于商孔之上,吹笛的人左手够不到。如果从羽孔向下量,量完律长后开孔,也能得到角声,但位于附商孔之下,吹笛的人右手够不到,所以不做角孔。推而向下,再加倍它的音程,因此角声位于笛子中部,这是古制。音乐家的旧法,虽然一部加倍再加倍,只让音程相同。正好作为唱和之声,不会妨害曲调的音程。《周语》说:匏竹乐器便于制作使用,议定适宜,意思是便于实用而顺应情况。)角生变宫,即姑洗生应钟。(上句所说的应当为角孔而位于商孔下方的位置,用墨点标记,以对应律吕。从此点向下量,开孔就能得到变宫声。)变宫生变徵,即应钟生蕤宾。(用蕤宾律从变宫孔向下量,量完律长后开孔,就能得到变徵声。十二笛的制作,各以自身宫声为主。相生的方法,有的加倍有的减半,其便于使用,规律都是一样的。)下徵调法,林钟为宫,(第四孔。本来是正声黄钟的徵声。徵声清越本应在宫声之上,但为了笛子使用方便,加倍让它低沉,所以叫下徵。下徵再作为宫声,就是记载中所说的“五声十二律互相为宫”。既然这样,正声调清越,下徵调低沉。)南吕为商,(第三孔。本来是正声黄钟的羽声,现在成为下徵的商声。)应钟为角,(第二孔。本来是正声黄钟的变宫,现在成为下徵的角声。)黄钟为变徵,(下徵调中,林钟为宫,大吕应当是变徵。但黄钟笛本来没有大吕之声,所以借用黄钟作为变徵。借用方法是:当需要变徵之声时,同时吹奏黄钟、太蔟、应钟三个音孔。黄钟应低沉而太蔟清越,大吕律在这两律之间,同时吹奏三孔并微微调整,就能得到大吕变徵之声。各笛下徵调求变徵的方法都如此。)太蔟为徵,(笛后出孔,本来是正声的商声,现在成为下徵的徵声。)姑洗为羽,(笛子中部的翕声。本来是正声的角声,现在成为下徵的羽声。)蕤宾为变宫,(附孔就是。本来是正声的变徵,现在成为下徵的变宫。既然这样,正声调中,音孔越往下越低沉;下徵调中,音孔越往上越清越。)清角之调:以姑洗为宫,(就是笛子中部的翕声,在正声中为角,在下徵中为羽。清角之调,以它作为宫声,并且哨吹让它清越,所以叫清角。只适合做宛诗谣俗之类的曲子,不合于雅乐。)蕤宾为商,(纯正。)林钟为角,(不纯正。)南吕为变徵,(不纯正。)应钟为徵,(纯正。)黄钟为羽,(不纯正。)太蔟为变宫。(不纯正。清角之调,只有宫声、商声和徵声与律吕相应,其余四声不纯正的都低沉,一律哨吹让它清越,借用过来使用,其规律是一样的。)

凡是笛子体用角律,长的用八倍,(蕤宾、林钟。)短的用四倍,(其余十笛,都用四角。)中空实容,长的用十六倍,(短笛竹宜受八律的黍。如果长短大小不合于此,或者器用不便、声均法度不齐等。然而笛竹通常上大下小,不能均匀整齐,万不得已时,取其声均相合。)三宫(一叫正声,二叫下徵,三叫清角。)二十一变。(宫有七声,交错使用,所以有二十一变。各笛规律都一样。)伏孔有四个,是为了便于使用。(一叫正角,位于商孔之上。二叫倍角,靠近笛子下部。三叫变宫,靠近宫孔,加倍让它低沉。四叫变徵,远离徵孔,加倍让它高亢,有的加倍有的减半,有的四分之一,取法于琴上的徵位。这四个都不做其音孔而取其长度,以适应进退上下的规律,用来协调声均,便于使用。其本孔隐藏而不显现,所以叫伏孔。)

大吕笛:正声对应大吕,下徵对应夷则,长二尺六寸六分三厘有余。(《周语》说:“元间大吕,辅助宣扬事物。”)

太蔟笛:正声对应太蔟,下徵对应南吕,长二尺五寸三分一厘有余。(《周语》说:“太蔟用于金奏,赞颂阳气出滞。”)

夹钟笛:正声对应夹钟,下徵对应无射,长二尺四寸。(《周语》说:“二间夹钟,出自四隙之细微。”)

姑洗笛:正声对应姑洗,下徵对应应钟,长二尺二寸三分三厘有余。(《周语》说:“三间中吕,宣导中气。”)

蕤宾笛:正声对应蕤宾,下徵对应大吕,长三尺九寸九分五厘有余。(《周语》说:“蕤宾用于安静神人,献酬交酢。”变宫靠近孔位,所以加倍或减半让它低沉,便于使用。林钟也如此。)

林钟笛:正声对应林钟,下徵对应太蔟,长三尺七寸九分二厘有余。(《周语》说:“四间林钟,调和展布百事,使人无不胜任肃敬纯恪。”)

夷则笛:正声对应夷则,下徵对应夹钟,长三尺六寸。(《周语》说:“夷则用于咏歌九州,安定平民无二心。”变宫的方法,也如蕤宾,体用四角,所以四分之一增益。)

南吕笛:正声对应南吕,下徵对应姑洗,长三尺三寸七分。(《周语》说:“五间南吕,赞颂阳气秀发。”)

无射笛:正声对应无射,下徵对应中吕,长三尺二寸。(《周语》说:“无射用于宣布哲人的美德,给民众展示轨仪。”)

应钟笛:正声对应应钟,下徵对应蕤宾,长五尺九寸九分六厘有余。(《周语》说:“六间应钟,均平便利器用,使之应和恢复。”)

荀勖又用魏国杜夔所制的律吕,检校太乐、总章、鼓吹等八音,发现与律吕乖错。才知道后汉至魏,尺度渐渐比古制长了四分有余。杜夔依据它制作律吕,所以导致失韵。于是部署佐著作郎刘恭依照《周礼》重新积黍起度,来铸造新律。完成后,募集寻求古器,得到周代的玉律,比较起来不差毫厘。又有汉代的旧钟,用律吕来命名,不敲击而自然相应。起初,荀勖在路上,遇到赵郡商人在牛上悬挂铎铃,声音很和谐。至此搜得此铎,用来调校律吕。

晋武帝因为荀勖的律吕与周、汉器物相合,于是施行使用。散骑侍郎阮咸讥讽其声高,不是兴国之音。阮咸死后,挖地得到古铜尺,果然比荀勖的尺长四分,当时人都佩服其精妙。元康年间,裴頠认为医方是民众性命之所急,而称两不与古制相同,为害特别严重,应该借此改革治理权衡。但未被采纳。

黄钟箱笛,晋代时三尺八寸。元嘉九年,太乐令钟宗之减为三尺七寸。十四年,治书令史奚纵又减五分,为三尺六寸五分。(列和说:“东箱长笛四尺二寸。”)太蔟箱笛,晋代时三尺七寸,钟宗之减为三尺三寸七分,奚纵又减一寸一分,为三尺二寸六分。姑洗箱笛,晋代时三尺五寸,钟宗之减为二尺九寸七分,奚纵又减五分,为二尺九寸二分。蕤宾箱笛,晋代时二尺九寸,钟宗之减为二尺六寸,奚纵又减二分,为二尺五寸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