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通榜法,从康熙中年到乾隆三四十年间,仍然在沿用。(见《诗话》卷四第七十三条)

御史初彭龄风闻奏案,陈淮被抄家发配

《随园诗话》卷十六 通榜法,从康熙中年到乾隆三四十年间,仍然在沿用。(见《诗话》卷四第七十三条)章节配图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suiyuan-shihua-baihuawen-full/volume-16/chapter-643

本章概要

本章叙述初之朴与陈淮不和而告病辞官,其子初彭龄风闻上奏导致陈淮被抄家发配,后遇赦。

初之朴初彭龄陈淮山东江西

初之朴,也是山东人,他的祖先原是元朝的色目人。担任江西粮道,与巡抚陈淮不和,于是告病辞官回乡。他的儿子初彭龄,后来以御史身份出差,路经山东,根据乡亲典吏的话,风闻上奏,导致陈淮被抄家革职,罚银十万两,无力完缴,于是被发配伊犁四年。到嘉庆皇帝亲政,才被赦免回来。初彭龄,是那种把阴险狡诈藏在正直外表下的小人。(见《诗话》卷五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