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誓众军令篇第三十四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taibai-yinjing-baihuawen-full/volume-1/chapter-34
陶唐氏时,在国中告诫人民,想要人们珍视自己的生命。有虞氏时,通过农耕和渔猎教导人民战阵之事并加以训练,所以人民能身体力行。夏后氏时,在军中向众人宣誓,想要人们事先考虑周全。殷人时,在军门之外向众人宣誓,想要人们事先领会意图来应对事务。周人时,在即将交战刀刃相接时宣誓,用以激发人们的斗志。夏朝在朝廷上赏赐,赏赐善行;殷朝在市集上杀戮,杀戮不善之人。周朝在朝廷上赏赐,在市集上杀戮,兼顾质朴和文饰之心。人用心来安定言辞,用言辞来发布命令,所以必须振奋雄才大略、发出强劲有力的言辞、坚定如铁石般的心志、展现凛然如风霜的气概,来发布号令,申明军法。「誓众文」:
某将军某乙告知你们六军的将吏士卒等人。圣人弯曲木条做成弓,削尖木棍做成箭,弓箭的功用,是用来威慑不归顺者。兼并弱国、攻取昏昧之国,夺取动乱之国、轻慢将亡之国。如今戎夷不归顺王命,违抗天子命令,皇帝授我斧钺,让我恭敬地代行上天威罚,有前进战死的荣耀,没有后退求生的耻辱,服从命令的在祖庙受赏,不服从命令的在社坛被处死。军中只有一个命令,将军没有第二句话,你们要勉励自己,竭尽忠诚,以遵从王事,不要触犯法令。「军令」:
经书上说:统率军队,以顺从为武德,以宁死不犯为恭敬,所以司马穰苴斩杀庄贾,魏绛诛杀杨干,而名声传于诸侯,威震邻国。命令如果不能执行,就不可以出兵作战。三次命令仍不遵守法令的,是吏士的罪过;已经申明明白而仍不遵守法令的,是将领的过错。在约定日期三天前,将军令悬挂在军门,交给军正,让他拿着法令原本向六军将士宣布。有违犯命令的,命令军正依照法令审问核实之后执行刑罚,使六军知道禁令而不敢违犯。
一、泄露军事机密的,处斩;泄露军中暗中谋划以及通告敌情的,都处死。
一、逃跑离军的,处斩;在行军途中、在营中、临阵时都一样。
一、不作战而投降敌人的,处斩;背叛顺从归附叛逆的同样处理。
一、不按约定日期时间迟到的,处斩;虚假报告军情会战也一样。因雨雪水火阻碍的不追究。
一、与敌人私下交往的,处斩;没收其家产,言语通信也算。
一、丢失主将的,处斩;随从人员不追究。
一、丢失旌旗节钺的,全队处斩;被敌人夺取的同样处理。
一、面临危难不相互救援的,处斩;被敌人急攻而不相救的同样处理。
一、以谎言迷惑人、散布谣言、妄说阴阳卜筮的,处斩;妄说鬼神灾异,以此动摇军心的同样处理。
一、无故惊扰军队的,处斩;呼喊奔跑妄报烟尘的同样处理。
一、丢弃兵器军装的,处斩;不谨慎检查的同样处理。
一、内部互相盗窃的,处斩;不论数量多少。
一、将领官吏不公正执法、藏私情包庇的,处斩;处理事务枉法的同样处理。
一、以强凌弱、赌博争斗、酗酒喧哗、恶骂无礼、道理不顺的,处斩;因公宴集合而醉的不追究。
一、在军中纵马奔驰的,处斩;将军以下,一起步行进入军营,骑马同样处理。
一、攻破敌人后抢先掳掠的,处斩;进入敌境也一样。
一、更铺值班失职、触犯夜禁、丢失口令、擅自投宿其他营火的,处斩;怕奸人得逞。
一、防守包围不坚固的,处斩;罪责在一火之主吏。
一、不服从差遣以及主管吏役使用不公的,处斩;有私心及强横的同样处理。
一、侵犯欺凌百姓、奸污居民子女以及带妇人进入军营的,处斩;怕损伤军中士气,谨慎对待子女之气。
一、违背将军随时发布的命令的,都处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