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缘举杂录
五代贡举制度调整录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wudai-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23/chapter-1
本章概要
五代时期朝廷关于贡举考试的各类敕令和奏章,涉及解送、考试、落第、关试等制度规定。
阅读提示
阅读时注意各项敕令的时间顺序和具体规定,尤其关注对寄应、拔解、关试等制度的调整。
梁开平元年七月敕令:“近年举人,在秋季荐送的时候不亲自应试的,称为拔解。从今以后停止这种做法。”四月十一日,兵部尚书姚洎主持贡举,上奏说:“近代设立文科,选拔贵族子弟,是用来维护名教,巩固国家根本的。如今公卿亲属、将相子孙中,如果有文才品行值得选取的,请允许所在州府荐送,以广开培育人才之路。”皇帝听从了。
干化元年十二月,任命尚书左仆射杨涉主持礼部贡举,这是不同寻常的惯例。(前代从武德、贞观之后,只让考功员外郎掌管贡举。到开元二十五年,员外郎李昂被贡士李涯诋毁,因此中书省奏请让礼部侍郎专门负责。偶尔也由其他官员兼任,多用中书舍人,以及诸司四品清资官。只有会昌年间命令太常卿王起主持贡举,当时他也兼任检校仆射。)
后唐同光二年十月,中书省奏请停止举人和选人一年。敕令:“举人和选人这两个门类,是国家的重大事务,只要求精确,难以商议暂时停止。应该按照常规处理。”
天成元年八月,敕令:“应三京、诸道,今年贡举人,可以按照常年惯例取得解状,并命令各处根据情况提供路费送到京城。”
三年七月四日,尚书工部侍郎任赞上奏:“从今以后,请求下达各州府,所有各类举人,如果不是家在远方、水路陆路隔绝的,在本地选择幕僚官员中才学精博的一人,各自在本籍一律分明考试。如果不是通晓广博,不允许随便发给文解。”敕令:“应当命令今后各类举人委托各道观察使,慎重选择那些词艺精通和通晓经书的官员,各自根据所学的专业,考试及格的人,才发给解状。并且将所试诗赋、帖经的通粗数量,一一申报尚书省。未及格的人,不得徇私发放解状。同时,从前各道举人,大多在京兆府寄应,按例以洪固乡贵胄里为户籍,一时失去真实,时间久了难以明白。从今以后各自在本道请求解状,详细说明本州县某乡某里为户籍。如果寄应,必须详细说明本籍入状,不得效仿洪固贵胄的旧例。文解送到尚书省后,根据所称的贯属州府,户籍内如果没有名字,本人和发给解状的官吏,必定要受到重责。京城各司发给解状参加考试,按照先前的指挥,同时下达到贡院。本朝旧例,各类举人每年各放几人及第,等到了时候再详细斟酌处理。”同年十月三日敕令:“听说每年及第的举人,公文送到吏部关试,判题虽然有,判语完全没有,只看到各写未详,或者本人不到,像这样乖谬,必须商议去除。此后应关送的举人,委托南曹官吏按照标准考试,如果是进士和经学及第的人,曾经亲笔砚的,判语必须组织文章,辨明治道。如果没有文章,允许直接书写事实,不得只写未详。如果关试时本人不到,又没有请假书,就公文到贡院上奏停止录取。”
四年七月,中书门下上奏:
今年及第的人,先前曾担任代理官职的,应当由主管部门在代理文书中明确写出应举及第的年月日,或者改名不改名,分别盖印签署。其中曾受正官御署并担任幕僚的,还要按照前任资历,授予一任官职。如果从中兴以来,诸科及第的人曾受职官,都命令主管部门追回文书,等到送达之日,按照今年及第人的例子处理。已接受官职的,不在此限。同时勒令贡院,将来举人缴纳家状时,各自分析曾做官和未曾做官,改名不改名。那些曾担任职官的,先缴纳历任文书,及第后按照惯例处理。
皇帝听从了。同年七月敕令:“今年新及第的人,发给春关并在敷政门外公开宣赐。”(考虑到主管部门刁难的缘故。)同年十月一日,中书门下条列贡举人的事项如下:
一、各道州府解送各类举人,必须按照原敕令委派有才艺公正的官员考试及格,然后发给解状,并且将所试诗赋、义目、帖由一并送尚书省。如果各州府解状内,没有明确书写前项指挥的事项,主管部门不在考试之列。礼部贡院考试各类帖经举人,从今以后根据所学的经书对义时,每经必须将生卷和熟卷各占一半考试,不得按照以往惯例,只拿熟卷提问。
一、从今以后主持考试的官员不得接受朝廷内外官员书信推荐托付举人,以及安排考官。如果确实听说有才学精博的人,可以上奏知道。如果接受书信嘱托,导致有屈枉的人,主持考试的官员和写信的人一同受到罢免责罚,所推荐的举人另行依法处置。三铨南曹也不得接受各类官员推荐托付选人,如果违反,都按照前项指挥处理。
一、各类落第的人,从今以后主管部门将落第的原因,另写文榜,明白晓示。除各州府解送举人外,其余在河南府寄应,以及宗正寺、国子监学生等,也必须按照前项指挥。其中有依托朝臣的,在解状内详细说明在某官姓名门馆,考试及第后,都根据姓名复试。
一、各类举人,到进入考场之前,在指定日期内根据缴纳的试纸,本司印署完毕后,送中书门下,取得中书省印盖过,然后回到主管部门发放,各自就试贡院。应当请求考官、试官,从今以后选择学业精通、廉洁谨慎有操守的人充当。如果是在朝臣门馆的人,不得奏请。
奉敕令:“应当依从。”
长兴元年六月,中书门下上奏:“此后宾贡,每年只请求放一人。并且及第举人放榜时,都必须根据才艺高低,从上按照资历安排,不得以只科取得鼎、岛、岳、斗的名字,也不得称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不得自称门生。除赐宴外,不得随意聚敛,另外谋划欢会。曾参加举人考试落第的人,不得改名。将来的举人,都按照选人的例子,根据地理远近,在十月中缴纳文解。如果违反,不在接受之限。”皇帝听从了。
三年正月敕令:“从今以后落第举人,主管部门已经收取家状的,第二年直接到贡院考试,并免去再取文解,同时缴纳文解时,不拘泥于三旬,只要十月内到达的,都予以收取。”同年十二月三十日,礼部贡院上奏:“根据会要,长寿二年十月十日,左拾遗刘承庆上疏说:‘我看连年以来,天下各州府所进贡的物品,到元日都陈设在御前,只有贡人独自在朝堂列拜。请求贡人到元日排在贡物之前,以完备充庭的礼仪。’皇帝下制说:‘可以。’近年来直到临锁院前,到应天门外朝见。从今以后请求让举人恢复参加正仗。又因为今年已晚,贡士还未到齐,想将已到的人点名引入,公文送四方馆,到元日,请求命令通事舍人一名引导举行朝贺,排在贡物之前,或者因为人数不少,即请求只取诸科解头一人参加行列,其余陆续到达的人,等到齐日另令朝见。如果承蒙允许,本司就在都省点名练习礼仪。”奉敕令:“应当按照原敕令处理,其余应当依从。”
四年二月十六日,礼部贡院上奏:“从今以后考试举人的日子,请求命令皇城司公干人员在省门外听察叫呼称冤,以及知道贡院有徇私之门的,引送皇城司审问。如果确实虚妄,请求严厉惩罚。同时今年放榜后及第人看完榜,便依次走到五凤楼前,列行舞蹈谢恩完毕,到国学拜谢先师。然后与知贡举官相识聚会,等候敕命,并且过堂和过枢密院。又旧例,清晨张榜后,知贡院官和考试官以下便出来。请求今年张榜后,知贡举官和考试官到晚上才出来。”奉敕令:“应当命令敕下后在朝堂谢恩,然后到国学。考试举人的日子,应当命令御史台派人监听,放榜日知贡举官送出来,从此永远作为定制。及第举人过枢密院,应当不施行。”
清泰二年九月,礼部贡院上奏:“根据长兴元年敕令,进士、五经、九经、明经五科童子之外,其他科目都停止。由于有明算道举人,如今想施行。又根据长兴三年正月敕令:‘每次落第举人,免取文解。’今后想依照原敕令格式,请求都重新取解,十月十五日到省完毕,违反期限不收。又根据天成四年敕令:‘各类举人入试前五天缴纳试纸,用中书印印完,交付贡院司。’由于五科所考试场数极多,临时印纸锁宿在内,中书往来不便,请求只用本司印。”皇帝听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