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杂录

五代朝参辞谢制度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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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五代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时期朝臣朝参、辞谢、请假等礼仪制度的奏章与敕令,反映朝仪规范的调整过程。

阅读提示

阅读时注意不同皇帝在位时期的政策差异,以及朝臣奏议与皇帝敕令的互动,其中“中谢”“门辞”“入合”等术语需结合上下文理解。

常朝正衙内殿起居中谢入合

后唐同光二年正月四日,四方馆上奏说:“常朝诸司官员,多有混杂,今后除随驾将校、外方进奉使、文武两班三品以上官员,可在内殿对见,其余全部到正衙,以行常礼。”朝廷听从了。

天成元年八月,御史台上奏:

凡是新任命的官员及差遣出使的人,应当在正衙告辞谢恩。每当正殿起居之日,百官不在正衙按班次排列,导致差使和新任官不能辞谢。或许担心差使者已经确定出发日期,除宣催发,因一日无班,便妨碍辞谢。臣现在详细考虑,每当内殿起居之日,百官先在文明殿庭按班次排列,等辞谢官退下,然后按班进入内殿。

朝廷听从了。同年十二月三日,御史台上奏:

为讨论每日常朝及五日起居事件如下:

一、常朝辞谢官应在南班,等阁门宣布放朝参,与百官一同跪拜。若遇入合,在敷政门外序班,百官虽不跪拜,也因传宣唤仗,南班以此节奏,便展开跪拜礼仪。如今见每遇内殿起居日,先在常殿前序班,百官虽不设拜,只等宰臣到,便依次进入阁门祗候起居,本不便传宣命令。若有南班辞谢,似乎不太合适。请求从今以后,那天不许辞谢,都令次日,等有常朝班次,才能辞谢。若遇急切公事,就请依旧例,令隔门辞谢,或于祗候时宣放。其文武两班,不再于文明殿前序立,只在中兴殿门外序立。等宰臣到,便依次入内起居。依据旧例,常参官每日上朝,除非符合格令,不得无故请假,如果确实有病,为众人所知,病愈后未朝参官,不得私下处理人事。若是新任命的官员,敕下后未到正衙谢恩期间,都不得行私礼,以及先到宰臣宅第。如有违反,依据旧例举勘。如果更有临公事托故请假,必定申报中书门下裁断。此后如有小小事故请假,一月内不得超过三次,若超过三次,一日两日即记罚,三日不到,即申报中书门下,请具文上奏。已行文知班驱使官、两巡,仍然不得擅自受嘱托勾班。若遇严寒酷暑下雨特旨放朝,即在于圣恩。依据旧例,吏部选限,自贞观八年唐皎为吏部侍郎,因选人稍多,上奏请求以冬初大集,季春完毕。如今因选人不多,免朝合约新定条格。请求南曹郎官,自锁曹前五日免朝;三日铨,自锁铨前五日免朝。至三月三十日,若遇入合及起居内宴,横行参假,追朝。御楼御殿、谢贺行香,阁门班、中书班、城外班众集,并须依例祗候,如或一次两次不到,记罚,三次不到,申报中书门下,请上奏听闻,其余都不得无故入班。

一、应免朝官三司系职并两县征科内,除免常朝外,并请准官吏部铨曹免朝官例祗候,如或不到,准前记罚。

奉敕:“卢文纪自掌宪纲,颇思振举,详观条奏,皆合通规。李琪因内殿起居,不废辞谢,并恐留滞,乃是权宜。卢文纪以正衙序班,恐坏旧例,请待次日,也可以允许。所请三铨免朝,事系繁省,选人既少,公务不多,宜且依所奏,铨锁前五日免朝。将来人数渐多,须容点检,即许开曹后免朝,永以为例。”

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中书舍人刘赞上奏:“往例,应诸道节度使两班大僚,凡对明庭,例合通唤,近日全废此仪。伏乞特诏所司重定。向来格例若合通唤,准旧施行。中书帖四方馆,令具事例分析申上。据状称,旧例节度使新除中谢,及罢任赴阙朝见,合得通唤。文班三品以上官、武班二品以上官,新除中谢及使回朝见,亦合得通唤。”朝廷听从了。

四年正月十七日,中书门下上奏:“依据往例,起居、补阙、拾遗、御史、郎中、员外郎、少卿监、国子司业以下,每加新命,只在正衙谢后便常朝。窃见边远令录,尚且当面应对,班行臣僚,并应中谢。今后凡升朝官,望并令中谢。”朝廷听从了。

长兴二年十二月七日敕:“前任节度防御团练使、刺史,今后免逐日常朝,宜令五日随例起居。”

四年四月九日敕:“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官员,遇有公事推勘详断时,宜与免朝参,兼不得私行人事。若无公事,即依寻常赴朝。”

清泰三年三月,合门使上奏列举内外官吏朝见的规则:“各州派遣判官、军将进贡到京城,按照惯例不进行朝见,而是将名衔奏报后,在门前见驾,赐予酒食后返回。诏令进呈牓子后,在门前辞行。臣下我今后想只让他们朝见,其余按照旧例。各道两使判官、推官、巡官,按照惯例不进行中谢,奏报后遇到谢恩即放行辞别。如果卸任回京,按照惯例不朝见。臣下我想今后除了两使判官允许中谢和门辞之外,书记以下的官员,无论是新任还是卸任,都按照旧例。文武朝官授任,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都进行中谢,以下按照惯例不对谢。根据天成四年正月敕令,凡是升朝官新任都进行中谢,想参照此例。各道节度使派遣判官、军将进奉到京城,朝见后返回,诏令下达牓子,奏报后令其门辞。各道都押衙、马步都虞侯、镇将卸任到京城,按照惯例不朝见,或者在京城授任,按照惯例不中谢,进呈牓子后放行谢恩和辞别。各道商税盐曲等各类务官在京城差遣补任,也放行谢恩辞别,卸任回京城,也没有朝见的惯例。在京城的商税盐曲、两军巡使,则允许中谢。新任的县令、录事参军都进行中谢,次日放行门辞,并且有专门的宣旨告诫勉励。文武两班差遣吊祭使及告庙祠祭,只在正衙辞见,不赴内殿。各道差遣进奏官到京城,见到后请假卸任,进呈牓子放行门辞。以上六件事,希望依照旧例施行。”皇帝听从了。

后晋天福五年正月,宰相冯道上奏说:“宰相朝见和辞谢时,位于朝廷正殿横街的南边,而至于其他官员,就都在崇元殿门内,这大概是因为偶然的事情,却习以为常。另外,在入合礼结束的时候,百官退出到门外,按原来的次序排定班位,等待宣布放仗。只有翰林学士、前任郡守等人,不跟随百官,而是立刻直接进出。这两件事在礼制上有所僭越,次序失调,恳请改正。”皇帝下令:“官爵的班位,已经区分高低,朝见和辞谢的位置,怎么会有不同标准?应当建立统一的规则,作为固定的制度。今后宰相和使相朝见辞谢,都在崇元门内,与各位官员按品级排列,位次有别,同时列队行礼。至于在宫内横行排列,就按旧例。另外,入合的仪式,翰林学士、前任郡守等人,今后入合,应当依照百官的班列排列,不得先出。”

七年五月,中书省和门下省上奏说:“天气炎热,事务应该简化。每五日百官上朝问安,就让负责领班的宰臣一人带领百官上朝,而两名转对官密封的奏章,交给阁门使引进。这些官员在完成问安后,随百官退下,不必另外出来谢恩。文武内外官员请假、探亲、婚丧、生病等情况,都在宫门接见和辞行。各道进献的贡品,不必在殿前排列,由引进使引导到殿前,上奏说‘某人等进献贡品’,然后退出。进贡的使臣在朝见那天,由队伍最前面的一个人致辞,所有问候都汇总在一起上报。刺史以及各道的行军副使、马步军都指挥使以下官员,派人到京城,都在宫门接见和辞行。州县官员谢恩那天,由为首的一个人致辞,不必每个人都向官府报告。那些供奉官、殿直等人,如果是值班或应当在殿前站立的,就入内问安;如果不是值班站立的,不必每日都来问安。委托宣徽院专门负责检查,仍然需要整齐。”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当时皇帝身体不适,难以临朝听政,所以暂且有了这个上奏。)

开运元年八月,尚书仓部郎中、知制诰陶谷上奏:“内外臣僚正衙辞谢,希望除宰臣、使相依旧押班,其郡牧、藩侯、台省、寺监长史等不得令部内本司卑冗官员同班辞谢”朝廷听从了。

周广顺三年三月,御史台上奏:“应除授节度使、防御团练使、刺史、行军副使等,近日不到正衙辞谢,多称别奉宣旨。”敕:“今后此类除授,宜令阁门告报,勒正衙辞谢。如有宣旨放辞谢,阁门具姓名分明投御史台、四方馆。”同年十月十二日敕:“今后更有受官不赴衙谢人,宜令门下省、御史台检举,追勘闻奏。其授官后违程不赴任,并准元敕殿选。如选未满便来乞官者,除□□外,别行降黜施行。”

显德五年闰七月一日,御史台上奏说:“文武百官,每天上朝参拜有不到场的。如果是常规朝会不到,就在该官员的俸禄钱中每贯扣罚二十五文;如果是内殿起居、入合行香、出城集会以及非时庆贺、御殿横行等场合不到,就加倍处罚。御史台先张贴公告,告知该官员,限三天内,之后便发文书给三司扣折俸禄。如果有特殊情况曾递交文书,就出示证明以供查验。又按十六年条规,参照元和二年十二月御史台上奏:‘文武常参官,按照乾元元年三月敕令,如有在朝堂上互相吊慰、互相跪拜,在等待上朝时队列站立失序,谈笑喧哗,进入衙门后笏板拿得不端正,行走站立迟缓,到班列时站行不正,趋步跪拜失仪,下拜下跪时不俯伏伸展脚,穿越班列仪仗出门,不立即就班,无故离开位置,在廊下进食时坐立失仪,拜起无度,到天黑退朝不走正衙门出门,因私事进入中书省,每犯一次扣罚一个月俸禄。’现在商量将这一旧条各减一半。如果负责官员指挥,仍然有抵触抗拒的,就按旧例记录上奏贬官降职。”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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