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容部
治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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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话说:“三代富贵的家族懂得穿着,五代富贵的家族懂得饮食。”俗语说:“三代做官,才懂得穿衣吃饭。”古语和今天的俗话不谋而合,可见穿衣吃饭这两件事的难度。饮食的内容记载在别的卷中,这里不详细讨论,只说说穿衣这件事。贫寒低贱的人家,自己羞于衣衫褴褛,动不动就以没钱买衣服为借口,说一旦发达了,男子就可以穿轻暖的裘皮、骑高头大马,女子就能衣饰华丽、楚楚动人。谁知道衣服附着在人身上,也像人身附着在土地上一样。人与土地相处久了,才能相互适应,把极其奢华美丽的衣服,突然穿在俭朴的人身上,那么衣服也像初到一个地方的人,常常会有水土不服的毛病。宽的衣服觉得窄,短的衣服觉得长,手想伸出来袖子却把它藏起来,脖子应该伸直领子却使它弯曲,衣物不能随人指使,就像把人束缚起来一样。“沐猴而冠”被人指摘讥笑,并不是猴子不能戴帽子,而是因为它戴不习惯,头和帽子不相称。这还是粗浅的议论,没有说到精微之处。“衣服是用来彰显身份的”,请让我详细解释。所谓“章”,是彰显的意思,并不是指花纹色彩的鲜明华丽。这里的“身”不是指形体的身体,而是指智慧、愚笨、贤能、不肖等实际具备在自身上的品质,就像“富润屋,德润身”中的“身”一样。同样的衣服,富人穿它彰显他的富有,穷人穿它更加彰显他的贫穷;贵人穿它彰显他的尊贵,贱人穿它更加彰显他的卑贱。有德行有才能的贤人,与无品无才的不肖之徒,他们穿衣服彰显自身的情况也是这样。假如有一个大富长者在这里,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趿拉着露出脚跟的鞋子,一种丰满的气质,自然会从衣服鞋子之外显现出来,不用问就知道他是位长者。所以破旧肮脏的衣服,也能彰显人的富有,更何况是绫罗绸缎、绣花织锦呢?乞丐和卖菜的佣人偷来好衣服穿上,常常因此惹祸,因为衣服能彰显贫穷,不一定非得是粗布短衣,有时候长袍也一样能显露出来。“富润屋,德润身”的解释,也是这样。富人住的屋子,不一定都是雕梁画栋,即使住在几间茅草屋里,经过他家门口、进入他屋中的人,常常会在柴门小户之间,看到一种兴旺的气象,这就是所谓的“润”。公卿将相的后代,子孙衰微了,所住的府第门庭并没有改变,但是经过那里的人,却觉得有冷气侵入,这是因为家门衰败没有润色的人。自古以来读《大学》的人,没有理解这一点,把“润”解释为雕刻粉饰的意思。如果真像他们说的那样,那么富人舍弃旧居,另找新居加以雕饰粉刷;有德行的人也要舍弃旧的身体,另换一个新身体,然后才能说心广体胖吗?读书真难啊,而解释章句训诂的学问不是容易的事。我曾经把这个见解写在小说里,现在又写入《闲情偶寄》。唉,这样的解释,难道是喜欢闲情逸致、写小说的人所能说得出来的吗?只是偶然寄托在这里罢了。
○首饰
珍珠、翡翠、宝石、玉石,是妇女装饰头发的物件,但增添娇媚的靠它们,损害娇媚的也靠它们。所谓增添娇媚的,要么是面容不够白皙,要么是头发颜色发黄,有了这些奇珍异宝覆盖在头上,就会光芒四射,能使肌肤头发改观,与玉石蕴藏在山中山就有了灵气,珍珠藏在湖泽中湖泽就显得秀美是同一个道理。如果是肌肤白皙、头发乌黑的美人,满头翡翠,鬓边环绕金珠,只见金子不见人,就像花藏在叶子底下,月亮躲在云彩里面,这本来是完全可以露脸的人,却故意做藏头遮面的事。有眼力的人见了,还能撇开表象追求本质,认为她的美丽应当不止于此,如果去掉粉饰而完全显露天然本色,还不知会怎样妩媚;如果遇到只看表面的人,只谈论妆饰的离奇,却不夸赞她身姿容貌的美好,这是让人去装饰珍珠翡翠宝石,而不是用珍珠翡翠宝石来装饰人。所以女人一生中,戴珍珠顶翡翠的事,只能有一个月,千万不要多戴。所谓一个月,是从做新娘出嫁那天开始,到满月卸妆那天为止。只是这一个月,也是无可奈何。父母操办一场,公婆婚娶一次,不这样浓妆盛饰,不足以安慰他们的心。过了这个时候,就应该去掉这些束缚、摆脱这种囚禁,终身不再受这种苦行了。一根簪子、一对耳环,就可以相伴一生。这两样东西,却不可不追求精致优良。富贵人家,不用多说,多准备些金玉、犀角、贝壳之类的东西,各自保留它们的样子,多次变换它们的形状,或者几天一换,或者一天一换,都没有什么不可以。贫贱人家,财力不能置办金玉的,宁可选用骨角,不要用铜锡。骨角耐看,制作精良的,与犀角贝壳没有区别;铜锡不仅不雅观,而且能损伤头发。簪子、耳环之外,应当用来装饰鬓发的,没有比几朵鲜花更妙的了,与珠翠宝玉相比,不仅雅俗截然不同,而且还有生命和没有生命的区别。《清平调》的第一句说:“名花倾国两相欢。”欢,就是喜欢;相欢,就是它既喜欢我,我也喜欢它的意思。国色天香是人中的花,名花是花中的人,二者可称同调,正应该朝夕相处。汉武帝说:“如果得到阿娇,要建金屋把她藏起来。”我说金屋可以不设,但花圃栏杆、花台水榭却绝对应该有,不能没有。富贵人家如果得到美人,就应该遍访名花,种在内院,让她们早晚亲近,珠围翠绕的荣耀是不足以称道的。早晨起来簪花,听凭她自行选择。喜欢红就戴红,喜欢紫就戴紫,随心插戴,自然合适,这就是所谓“两相欢”。贫寒朴素的人家,如果得到美妇,屋子旁边稍微有点空地,也应该种树栽花,用来准备点缀发髻之用。其他事可以节省,唯独这件事不能节省。女人青春能有几年,男子遇到美色很难。尽有公侯将相、富贵大户,有的苦于缘分太少,有的受困于正妻的嫉妒,想要亲近美色而终身不能。我是什么人呢,却能独享这种快乐,不找一两件事让她心里愉悦,不用一两样东西妆点她的容貌,这是暴殄天物,就像把精米洁饭倒进粪土里一样。即使赤贫人家,立锥之地都没有,想要种植鲜花而不能的,也应当向名园求取,从花担上购买。即使每天花几文钱,也不过是少喝一杯酒,既讨了妇人的喜欢,又娱乐了男子的眼睛,便宜不是很多吗?还有比这更节省的,近来苏州制作的假花,穷尽精巧,与树上摘下来的没有区别,纯粹用通草制作,每朵不过几文钱,可以使用一个多月。用绒绢制作的花,价格常常贵一倍,反而不如这种东西精致雅观,又能逼真。而时下人们喜欢的,偏在那些贵的东西而不在这便宜的东西,难道物品不论好坏,只看贵贱吗?唉,相士用人也是这样,何止是物品呢。
苏州制作的花,花是仿真的而叶子不仿真,家家户户都是这样,实在不可理解。如果去掉假叶而用真叶缀上,那么因为叶子是真的花也就更逼真了。也是一个办法。
鲜花的颜色,白色最好,黄色次之,淡红再次之,最忌讳大红,尤其忌讳木红。玫瑰是花中最香的,但颜色太艳,只适宜压在发髻下面,暗中受它的香气,不要让花形完全显露出来,完全显露就像村姑的妆扮,因为村妇非红色不觉得好看。
花中的茉莉,除了插戴在鬓角之外,一无所用。可见上天生出这种花,原本就是为助妆而设的,妆饰能缺少它吗?珠兰也是这样。珠兰的好处,超过茉莉十倍,但不能处处都有,是一件遗憾的事。
我以前讨论发髻,想让人革去“牡丹头”、“荷花头”、“钵盂头”等奇怪形状,而用假发做成云龙等式样。有客人来拜访我,说:我们这些人立下规矩,应当让天下人去掉虚假、保留真实,为什么你却教人作假呢?我说:生在当今之世,实行古时的道理,立论虽然好,但谁肯听从呢?不如因势利导,使它们逐渐接近自然。妇女的头上,不能没有装饰,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与其用珠翠宝玉来装饰,不如用假发来装饰。假发虽然是假的,但原本是妇女头上的东西,用这个来装饰,可以说是还其本来所有,又没有穷奢极靡的浪费,与崇尚鲜花、鄙视排斥珠玉,是同一个道理。我难道不能说些高明的言论吗?只是担心对人情世故没有益处罢了。
簪子的颜色,应该浅不宜深,想要衬托头发的黑色。玉最好,接近黄色的犀角、接近白色的蜜蜡次之,金银又次之,玛瑙琥珀都不能用。簪头取象于物,比如龙头、凤头、如意头、兰花头之类。只应该结实自然,不应该玲珑雕刻;应该与头发相依附,不能昂起头做出跳跃的形态。因为簪头是用来压头发的,服帖为好,悬空就不对了。
装饰耳朵的耳环,越小越好,或者一颗珍珠,或者一点金银,这是家常佩戴的物件,俗名“丁香”,是像它的形状。如果配盛装艳服,就不能不稍微大一点形状,但不要超过丁香的一倍两倍。既然应当缩小它的形状,又应当精致雅观它的制作,切忌做成古时络索的样子。平时又不是元宵节,何须在耳朵上挂灯?如果再装饰上珠翠,就成了福建的珠灯、丹阳的料丝灯了。那作为灯尚且讨厌,更何况是耳朵上的耳环呢?
○衣衫
妇女的衣服,不贵在精致而贵在洁净,不贵在华丽而贵在雅致,不贵与家境相称而贵与容貌相宜。绫罗绸缎绣花织锦的衣服,如果积满污垢灰尘,反而不如布衣鲜美,这就是所谓贵洁净不贵精致。红紫等深艳的颜色,违背时尚,反而不如浅淡的颜色合宜,这就是所谓贵雅致不贵华丽。贵人家的妇女,应该穿华丽的衣服,贫寒俭朴的人家,应该穿素净的衣服,这就是所谓与家境相称。然而人有天生的面容,面容有相配的衣服,衣服有相配的颜色,都是固定不可改变的。现在试取一件鲜艳的衣服,让几个少妇先后穿上,一定有一两个看着顺眼,一两个看着不顺眼,这是因为她们的面色与衣服颜色有相称、不相称的区别,并不是衣服对人有偏私。如果贵人家妇女的面色,不适合华丽的衣服而适合素净的衣服,一定要去掉素净而穿华丽的,这不是与面容作对吗?所以说,不贵与家境相称,而贵与面容相宜。大体上面色最白最嫩、体态最轻盈的人,无论穿什么衣服都合适。颜色浅的能显出她的淡雅,颜色深的更能显出她的淡雅;衣服精致的能显出她的娇媚,衣服粗糙的更能显出她的娇媚。这种人即使不是绝色美女,也离西施、王嫱不远了,但当今世上有几个呢?稍微接近中等姿色的人,就应当根据身材来裁制衣服,不能胡乱混合颜色了。根据身材裁制衣服的方法,变化多端,不应固执拘泥,但不得已而勉强说个大概,就在于务必从相近的颜色入手罢了。面色接近白皙的,衣服颜色可以深也可以浅;面色接近黑的,就不适合浅而只适合深,浅色就更显出她的黑。肌肤接近细腻的,衣服可以精致也可以粗糙;肌肤接近粗糙的,就不适合精致而只适合粗糙,精致就更显出她的粗糙。然而贫贱人家,想要精致、深色的衣服而不能得到,富贵人家想要粗糙、浅色的衣服而不能做到,那怎么办呢?我说:不难。布麻有精致粗糙深浅的区别,绫罗绸缎也有精致粗糙深浅的区别,并不是说布麻一定粗糙而罗绮一定精致,锦绣一定深色而素绢一定浅色。绸缎中质地不光洁、花纹突起的,就是精致中的粗糙,深色中的浅色;布麻中纱线紧密、漂染精工的,就是粗糙中的精致,浅色中的深色。凡是我所说的,都是贵贱都适宜的事,既不偏重富贵人家而忽略贫寒门户,也不偏私贫家而遗漏富家。因为美女不曾选择地方出生,佳人不能选择丈夫出嫁,务必使得到这本书的人,人人都有益处,那么怜香惜玉的心意,就像雨露一样均匀布施了。
近来衣服的喜好风尚,有些大大胜过古代,可以成为固定不变的法则,也有些完全违背情理,令人为人心世道担忧,请允许我一并说说。那些大大胜过古代、可以成为固定不变法则的,是富贵人家衣服颜色都崇尚青色。(青色不是青色,是玄色。因为避讳,所以改了。)记得我小时候所见,年轻女子崇尚银红、桃红,稍年长的崇尚月白,不久银红、桃红都变成大红,月白变成蓝色,再变则大红变成紫色,蓝色变成石青色。等到改朝换代以后,石青色和紫色都很少见了,无论老少男女,都穿青色衣服,可以说是“齐变至鲁,鲁变至道”,变得极好而不能再好了。这种逐步变化到如此地步,并非有意为之,不过是人情好胜,一家比一家浓重,一天比一天加深,不知不觉就趋向到尽头罢了。然而青色这种颜色,妙处很多,不能一一列举。只就适合妇人来说,面色白的人穿它,脸更白,面色黑的人穿它,脸也不觉得黑,这是适合容貌。年轻人穿它,显得更年轻,年老者穿它,也不觉得太老,这是适合年龄。贫贱的人穿它,是贫贱本色,富贵的人穿它,又觉得脱去繁华习气,只存雅素之风,也未尝失去富贵的本来面目,这是适合身份。其他颜色的衣服,极不耐脏,稍微沾上茶酒之色、油腻之痕,不染就不能再穿,染了就成旧衣。这种颜色不然,因为它极浓,比它淡的颜色受它浸染也不觉得;因为它极深,比它浅的颜色容纳污渍也不推辞,这又是适合身体且便于使用的。贫家只有这一件衣服,没有其他美服相衬,也未必完全显出底细,因为外面覆盖的颜色原本不艳,即使内衣破旧肮脏,也不甚对比;如果外面用其他绸缎,那么一丝不精致就显出丑了。富贵之家,凡有锦衣绣裳,都可以穿在里面,风吹衣起,五色灿烂,使一件衣服胜过一件衣服,不止不掩盖内藏,而且不能穷尽其中底蕴。《诗经》说“衣锦尚絅”,是厌恶其纹彩太显露。唯独这种衣服不然,只因为外面颜色最深,使里衣的纹彩更加显著,有复古的美名,没有泥古的实际害处。十六岁的美人,如果想要华美其制,则在青色上洒线、堆花,比其他颜色更显眼。反复推求,衣色的妙处没有超过这个的。后来即使有变化,也都是举一废百,不能事事都适宜,这就是我所说的大大胜过古代、可以成为固定不变法则的。至于那些完全违背情理、令人为人心世道担忧的,就是零拼碎补的衣服,俗名称作“水田衣”的便是。衣服有缝,古人并非喜欢这样做,是不得已。人有肥瘦长短不同,不能按照身体织布,必须将整匹帛裁剪然后制成衣服,就是这一两条缝,也是人身上的赘瘤,万万不能去掉,所以勉强保留其痕迹。赞美神仙之美的,一定说“天衣无缝”,明说人间世上多此一物。现在却以一条两条,推广到数十百条,不止不像天衣,而且不像是人间世上应有的东西,然而越来越低下,将要像什么东西才罢休?推究其起源,也并非有意为之,大概是由于缝衣的奸匠,明里裁剪,暗里偷窃,逐段窃取藏起来,无法脱手,便创制这种样式来售其奸。不料人情厌常喜怪,不但不攻击其弊病,而且都群起效仿。毁坏成片布料为零星小块,整匹帛有什么罪,要受寸磔之刑?缝缀碎裂者为百衲僧衣,女子有什么罪,忽然现出家人之相?风俗好尚的迁移,常常关乎气数,这种样式不在今时兴起,而在崇祯末年兴起。我见到十分惊诧,曾对人说:“衣服无故改变样式,大概有某种力量促使它,天地之间,难道会有土崩瓦解的事吗?”不久李自成的流寇四起,割裂中原,人们说我的话不幸而言中。当今圣人在位,万国来朝,车书一统的时代,这种样式自然应该暗中革除。倘若遇到志同道合的人,认为我这浅陋之言不太荒谬,相互劝告,不要效仿前人的丑态,那么我这样说,也像鸡鸣犬吠之声,不为无补于盛世治道罢了。
云肩是用来保护衣领、不使沾油,制作最善的。但必须与衣服同色,近看则有,远看若无,才算得体。即使难以一色,也必须相差不太悬殊。如果衣色极深而云肩极浅,或者衣色极浅而云肩极深,那就是从头截然分开,虽说相连,实则如同异处,这是最不相宜的事。我又说云肩的颜色,不但与衣服相同,更须里外一致,如外色是青,那么夹里的颜色也应当用青,外色是蓝,那么夹里的颜色也应当用蓝。为什么?这东西在肩上,不能时时服帖,稍遇风吹,夹里就向外翻,如同飓风吹残叶、风卷败荷,美人的身上不能不现出凌乱萧条之象。如果使里外一色,那么任它整齐颠倒,总没有这种忧患。然而家常则已,出外见人,必须暗中用线固定,不使与衣服分离,因为动而色纯,总不如不动的好。
妇人的装饰,随家庭丰俭而定,唯独有两种价廉功倍的东西,必不可少。一种叫半臂,俗称“背褡”的便是;一种叫束腰的带子,俗称“鸾绦”的便是。妇人的身体,宜窄不宜宽,一穿背褡,则宽的变窄,而窄的更显其窄。妇人的腰,宜细不宜粗,一束以带,则粗的变细,而细的更觉其细。背褡宜穿在外面,人人都知道;鸾绦宜束在里面,多数人不懂。带子藏在衣内,则有若无,似乎腰肢本来细,并非有东西勒细的。
裙子制作的精粗,只看折纹多少。折多则行走自如,没有缠身碍脚的毛病;折少则往来局促,有拘挛束缚之形。折多则裙纹易动,无风也似飘动;折少则胶柱难移,有姿态也同木偶。所以衣料,别的或许可省,裙幅必不可省。古话说:“裙拖八幅湘江水。”幅既然有八,则折纹不少可知。我认为八幅的裙子,宜于家常;在人前美观,还须十幅。因为裙幅增加,所费无几,况且增加幅数,必然减省丝料。只有细纱轻绡可以用八幅十幅,厚重的就成了滞物,与幅减而折少相同。即使稍微增加价钱,也与别的花费不同。妇人不同于男子,全在下体。男子生而愿为之有室,其所以为室,只在很少之间。掩藏秘密器物,爱护家珍,全在罗裙几幅,可以不丰厚其料而华美其制,以致被采摘者嘲笑吗?近日苏州所崇尚的“百裥裙”,可谓尽美。我认为这种裙子宜配盛装,又不适宜家常,是爱惜物力。比旧制稍增,比新制略减,人前用十幅,家居用八幅,就得丰俭之宜了。苏州新式,又有所谓“月华裙”的,一裥之中,五色齐备,如同皎月之光华,我独奇怪而不取。人工物料,十倍于常裙,暴殄天物,不必说了,而又不甚美观。因为下体之服,宜淡不宜浓,宜纯不宜杂。我曾读旧诗,见“飘飖血色裙拖地”、“红裙妒杀石榴花”等句,颇笑前人笨拙。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只是艳妆村妇罢了,哪里能打动雅人韵士之心呢?只有近制“弹墨裙”,颇觉别致,然而还不合我意,以后当别出新裁,以正同好。思考而未制作,不敢轻易误导人。
○鞋袜
男子所穿的履,俗名称为鞋,女子也称为鞋。男子饰足的衣服,俗名称为袜,女子独改名称为“褶”,其实褶就是袜。古语说“凌波小袜”,其名最雅,不知后人为何改换?袜色崇尚白、浅红;鞋色崇尚深红,现在又崇尚青色,可谓制作极美了。鞋用高底,使小的更小,瘦的更瘦,可谓制作极美又极善了。然而脚大的,往往以此藏拙。埋没作者一片初心,这不过是供丑妇效颦,并非为佳人助力。近来有矫正此弊的,窄小金莲都用平底,使与伪造者区别。殊不知这种制度一设立,则人人向高底求灵,高底这东西,就成了百代不祧之祀,有它则大的也显小,无它则小的也显大。曾有三寸无底的脚,与四五寸有底的鞋同立一处,反而觉得四五寸的脚小,而三寸的脚大,因为有底则指尖向下,而秃的疑为尖,无底则玉笋朝天,而尖的疑为秃的缘故。我认为高底不宜完全去掉,只在减省其料而已。脚大的,利于厚而不利于薄,薄则本体显现;利于大而不利于小,小则痛而不能行走。我用极薄极小的高底来衬托,则似鹤立鸡群,不求异而自异。世上岂有高底如钱、不扭捏而能行走的大脚吗?
古人取义命名,丝毫不差,如前所说,以“蟠龙”名髻,“乌云”名发之类。独于妇人的脚,取义命名,都与事实相反。为什么?脚,是形体中最小的;莲花,是花中最大的;而称妇人脚的,必说“金莲”,称最小的脚,就说“三寸金莲”。假使妇人的脚果真像莲瓣的形状,那么它的宽大,还说得过去吗?极小极窄的莲瓣,岂止三寸而已?“金莲”之义不可解。历来称妇人鞋的,必说“凤头”。世人顾名思义,便用金银制凤,缀于鞋尖以证实。试想凤这东西,只能小于大鹏;比之于众鸟,不几乎洋洋大观吗?用它来命名鞋,虽说是赞美之词,实则类似讥讽之迹。如果说“凤头”二字只是像其形,凤的头尖而身大,所以得名;那么众鸟的头,尽有比凤尖的,为何不用来命名,而独取于凤?况且凤比其他鸟,其首独仰,妇人趾尖,妙在低而能伏,假使如凤凰昂首,其形状还好看吗?这是“凤头”之义不可解。如果是这样,那么古人命名取义,究竟根据什么而这样说?难道终究不可解吗?我说:有说法。妇人裹足的制度,并非由古代,是后来添设的事。在其命名之初,妇人的脚也如男子之脚,假使它们果然像莲瓣稍尖、凤头稍锐,也可算古人的小脚。没有这种制度而能约束其形,较之今人,恐怕还有过之。我认为“凤头”、“金莲”等字相传已久,其名不可轻易改换,然而只可呼其名,万勿像其实;如果像其实,则极不美观,而被前人误导了。不仅如此,凤为羽虫之长,与龙并列,是帝王装饰衣服器物之物,用来装饰脚,岂不是太亵渎名器了吗?曾见妇人绣袜,每每绣龙凤之形,都是昧理僭分的大错,不可不点破。近日女子鞋头,不缀凤而缀珠,可称善于变化。珠产自水底,宜在凌波袜下,而且像粟米般的珠,价钱不甚昂贵,缀一粒于鞋尖,满脚都呈宝色。如果在歌舞的毯子上,则为走盘之珠;如果在阳台云雨之中,则为掌上之珠。然而创始者见识不到这一点,也如衣色变青,不知其然而然,所谓暗合道妙。我的朋友余澹心,从前著《鞋袜辨》一篇,考证缠足的由来,考察妇人鞋的原始制度,精而且确,足以与这个说法互相发明,附录于后。
○妇人鞋袜辨
古代妇女的脚,跟男子没有区别。《周礼》中设有“屦人”这一官职,掌管君王和王后的鞋子,包括赤舄、黑舄、赤纟意、黄纟意、青勾素履、葛履,并区分内外命夫、命妇的功屦、命屦、散屦。可见男女的鞋子,样式相同,并不像后世女子那样要弯成弓形、细小纤巧,以小巧为贵。考究缠足的起源,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宫嫔叫窅娘,身材纤细,擅长舞蹈,后主便命人制作金莲,高六尺,用珍宝装饰,系上丝带和缨络,中间绘有五彩祥瑞莲花,让窅娘用帛布缠足,把脚趾弯曲向上,做成新月形状,穿上白袜,在莲花中起舞,回旋时仿佛有凌云之态。从此人们纷纷效仿,这就是缠足的起始。唐代以前没有这种风气,所以诗人词客在歌咏美女佳人时,称赞她们容貌姿态的秀丽、肤色的天然娇美,乃至面妆首饰、衣褶裙裾的华丽,鬓发、眉眼、唇齿、腰肢、手腕的婀娜洁净,无不津津乐道,却没有一句话提到脚的纤小。比如古乐府《双行缠》说:“新罗绣白胫,足趺如春妍。”曹植说:“践远游之文履”,李白诗:“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韩偓诗:“六寸肤圆光致致”,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汉代《杂事秘辛》说:“足长八寸,胫跗丰妍。”所谓六寸、八寸,素白丰满,可见唐代以前妇女的脚,并没有弯曲向上作新月形状的。即便是东昏侯的潘妃,制作金莲花铺在地上,让潘妃在上面行走,称“此步步生金莲花”,也并非说脚就是金莲。崔豹《古今注》说:“东晋有凤头重台之履”,并不是专指妇女的鞋子。宋神宗元丰年间以前,缠足的人还很少;从元朝到现在,将近四百年,矫揉造作也太过分了。古时候妇女都穿袜子。杨贵妃死的那一天,马嵬坡的老妇人得到她的一只锦袜,过路的人出百钱观看。李白诗说:“溪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袜子又叫“膝裤”。宋高宗听说秦桧死了,高兴地说:“今后不用在膝裤里插匕首了。”可见袜子、膝裤,是男女通用的称呼,原本没有分别。只是古时有袜底,现在没有袜底。古时有底的袜子,不穿鞋也能在地上行走;现在无底的袜子,不穿鞋就寸步难行。张衡说:“罗袜凌蹑足容与。”曹植说:“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李后主的词说:“划袜下香阶,手提金缕鞋。”古今鞋袜的样式,差异就是这样。至于高底的样式,前代从未听说过,如今却独一无二。苏州一带的妇女,有用异香做鞋底、周围用精绫包裹的;有在鞋底上雕花玲珑、里面装上香麝,走起路来香气飘散,印香在地的。这些算是服饰之妖异,宋元以来诗人们没有提到过,所以特意表述出来,以告知那些写作“香奁”体、吟咏“玉台”体的人。
袜子的颜色与鞋子的颜色应当相反:袜子宜用极浅的颜色,鞋子宜用极深的颜色,想要让它们相互衬托才显露出来。如今的女子,袜子都崇尚白色,鞋子用深红或深青,可以说是合乎规矩了。但家家户户都是这样,也忌讳雷同。我想改变配色,加深袜子的颜色而变浅鞋子的颜色,那么脚小的人会更显露出。因为鞋子的颜色,不应当与地面的颜色相同。地面颜色,是指泥土、砖石的颜色。泥土砖石的颜色大多较深,浅色的鞋子站在上面,就界限分明,不会被地面颜色所掩盖。如果地面是青色而鞋子也是青色,地面是绿色而鞋子也是绿色,就看不出来长短了。脚大的人应当反过来,应当根据地面颜色来选择鞋子的颜色,这样藏拙的方法,就不只是靠高底鞋来起作用了。我的浅见如此,请向金屋主人请教,再转问阿娇,来判定是否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