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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四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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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院。品级为从一品。掌管佛教僧侣和吐蕃各族的事务,遇到吐蕃有事,就设立分院前往处理,有大规模征伐时,则与枢密院商议。院使十名,从一品。同知二名,正二品。副使二名,从二品。佥院二名,正三品。同佥三名,正四品。院判三名,正五品。参议二名,正五品。经历二名,从五品。都事三名,从七品。照磨一名,正八品。管勾一名。正八品。至元初年,设立总制院,由国师统领。《元典章》记载总制院使为正二品,同知总制院事为正三品。至元二十五年,依照唐朝吐蕃来朝在宣政殿觐见的旧例,改名为宣政院。设置院使二名,同知二名,副使二名,参议二名,经历二名,都事四名,管勾一名,照磨一名。至元二十六年,设置断事官四名。至元二十八年,增设佥院、同佥各一名。元贞元年,增设院判一名。大德四年,撤销断事官。至大初年,裁减院使一名。至治三年,设置院使六名。天历二年,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其下属机构有八个:断事官四名。从三品。经历一名,从五品。知事一名,从八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客省使。品级为从五品。大使二名,从五品。副使一名。从六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大都规运提点所。品级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名,正四品。提点一名,正四品。大使一名,副使一名,知事一名。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上都规运提点所。达鲁花赤一名,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知事一名。至元二十八年设置。
大都提点资善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钱帛事务。达鲁花赤一名,从正品。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至元二十六年设置。
上都利贞库。品级为从七品。掌管饮食和金银等物品。提领一名,从七品。副使一名。从八品。元贞元年设置。
大济仓。监支纳一名,从七品。大使一名。从七品。
兴教寺。营房提领一名。
行宣政院。元统二年,撤销广教总管府十六处,在杭州设置行宣政院。院使二名,同知二名,副使二名,同佥、院判各一名,经历二名,都事、知事、照磨各一名。至正二年,增设崇教所,品级为正四品。用来处理僧侣和世俗事务。至元二年,西番贼寇起事,设置行宣政院,也先帖木儿担任院使讨伐他们。事情平定后就撤销。
宣徽院。品级为从一品。掌管供应御膳和宴享宗室亲戚宾客,以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的粮食,蒙古万户千户的合纳差发,官府所属的抽分,羊马价值草料,收管无主牲畜等事务。院事六名,从一品。同知二名,正二品。副使二名,从二品。佥院二名,正三品。同佥二名,正四品。院判五名,正五品。经历二名,从五品。都事三名,从七品。照磨一名,正八品。承发架阁库一名。正八品。
至元四年,设置宣徽院,任命线真为院使。至元七年,改宣徽院为光禄司。品级为正三品。后来仍改为宣徽院。至元十五年,设置院使一名,同知、同佥各二名,主事二名,照磨一名。至元二十年,升为从二品,增加院使一名,设置经历二名,典簿三名。至元二十三年,升为正二品。设置院判二名,裁减典簿,设置都事三名。至元三十一年,增加院使四名。大德二年,增加同知二名。大德三年,升为从一品。大德四年,设置副使二名。至大四年,裁减本院参议、断事官。皇庆元年,增加院使三名。开始确定怯薛歹一万人,本院掌管他们的供给。后来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其下属机构有十二个:
光禄寺。品级为正三品。掌管运输米面等事务。统领尚饮局、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务。卿四名,正三品。少卿二名,从四品。丞二名,从五品。主事二名。从七品。至元十五年,改都提点为光禄寺,设置卿一名,少卿三名,主事一名,照磨一名,管勾一名。至元二十年,改为尚酝监。正四品。《元典章》记载监令为正五品,提点为从五品,丞为正六品,知事为正八品。至元二十三年,恢复为光禄寺,设置卿二名,少卿、丞各一名。至元二十四年,增加少卿一名。至元二十五年,改隶属省部。至元三十一年,重新隶属宣徽院。延祐三年,降为从三品。泰定二年,又升为正三品。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大都尚饮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酿造皇上享用的细酒。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中统四年,设置大使、副使各一名,都佩戴金符。至元十二年,增加副使一名。至元十五年,由从六品升为从五品,设置提点一名。后来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上都尚饮局。皇庆年间开始设置。提点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
大都尚酝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酿造诸王、百官的酒。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二名,正七品。直长一名。正八品。中统四年,设立御酒库,设置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设置提点。至元十六年,改为尚酝局,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上都尚酝局。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直长一名。至元二十九年设置。
大都醴源仓。品级为从六品。掌管接收香莎、苏门等酿酒原料糯米,以及地方进贡的曲药,用来供应上等酿酒。提举一名,从六品。大使一名,从七品。副使一名。正八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上都醴源仓。品级为从九品。掌管接收大都转运来的米面,并酿造皇帝临幸时供应的酒。大使一名,从九品。副使一名。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尚珍署。品级为正五品。设置在济宁路,掌管征收济宁等地的粮食,用来供应酿酒原料。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令一名,从五品。丞二名,从七品。吏目二名。至元十三年设置,至元十五年撤销并入有关部门,至元二十三年重新设置。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品级为从九品。提领二名。从九品。掌管征收稻田的粮食,转运到醴源仓。
尚舍寺。品级为正四品。掌管皇帝行在帷帐的陈设以及牧养骆驼供应爱兰乳酪。太监二名,正四品。少监二名,正五品。监丞二名,从六品。知事二名。从八品。至元三十一年设置。最初为尚舍监,至元十七年升格。品级为正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改为寺。大德十一年,改为寺。品级为正三品。至大元年,改为寺。至大四年,仍改为监。不久又改为寺。延祐三年,又降为正四品。按旧纪记载至元十七年升尚舍监,延祐七年降为正四品,与志书不符,不知道哪个是错的。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诸物库。品级为从七品。掌管出纳。提领一名,从七品。大使一名,从八品。副使一名。正九品。大德四年设置。
阑遗监。品级为正四品。掌管无主的人口、牲畜等物品。太监一名,正四品。少监二名,正五品。监丞二名,正六品。知事一名,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名。从九品。至元二十年,最初设立阑遗所。品级为正五品。至元二十五年,改为监,升为正四品。大德十一年,升为正三品。至大四年,恢复为正四品。不久又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又恢复为正四品。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尚食局。掌管御膳以及出纳油面酥蜜等物品。品级为从五品。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二名,正七品。直长一名。正八品。中统二年,设立尚食监。品级为正四品。至元二年,改为局,设置提点一名。《元典章》记载:尚食太监为正四品,少监为正五品,丞为从六品,提举为正七品。应当是中统二年所设置,旧志误将监写作后,至元二年才改为局。大德八年,设置掌薪司来供应尚食,命令宣徽院掌管此事。至元二十年,省并尚药之后,尚药局也设置于中统二年。另外设置生料库。本局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大都生料库。品级为从五品。提点二名,从五品。大使二名,正六品。副使三名。正七品。至元十一年,设置生料野物库。至元二十年,另外设置库,比照内藏库的惯例,设置以上各官职。
上都生料库。掌管接收宏州、大同虎贲、司农等每年办理的油面,大都起运的各种物品,供应内府,支付宫人宦官的饮食。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二名,直长一名。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品级为正六品。掌管对内供给支持米豆以及酒材米曲药物。两个仓各设提举一名,正六品。大使各一名,从六品。副使各一名。从七品。至元五年设立,设置官员三名,都接受制国用使司的札子。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大仓,按旧纪记载,至元十七年设立太仓提举司,与志书不符。设置官员三名,隶属宣徽院。至元二十五年,升为正六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品级为正七品。达鲁花赤各一名,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名,上都大使三名,从七品。副使各二名。正八品。至元十二年设置。品级为从六品。至元十六年,改为提举司,升为从正品。大德八年,仍改为局,降为正七品。
尚牧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大官羊。提举二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吏目一名。至元十二年,设立尚牧监。后来裁省。至大四年,重新设立尚牧所,确定设置以上各官职。
沙糖局。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沙糖蜂蜜的煎造以及地方进贡的果木。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至元十三年设置。品级为从六品。《元典章》记载沙糖局达鲁花赤为从五品。至元十七年,设置提点一名。至元十九年,升为从五品。
永备仓。品级为从五品。掌管接收两部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等物品以及云需府所办理的羊,以备皇帝临幸的膳食。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至元十四年设置,给予从九品印。至元二十四年,升为从五品。
丰储仓。品级为从九品。掌管出纳皇帝行幸的膳食。大使一名。从九品。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掌管进献岁入以供内府,以及湖泊山场渔猎以供内膳。达鲁花赤一名,正三品。总管一名,正三品。同知一名,正五品。府判一名,正六品。经历一名,从七品。知事一名,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名。从九品。至元十四年,设立总管府,并管理涟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务。至元十六年,设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至元二十二年,合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后至元四年,升两淮屯田打捕总管府为正三品。怀疑原本为从三品,到惠宗时才开始升为正品。至元二十五年,将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属本府。
又设置了九处屯田打捕提举司:高淮安州,称为高邮、招泗、安东海州、扬州通泰、安丰庐州、靳黄、镇巢,共八处,旧志中遗漏了靳黄一处,根据《元典章》补充。还有塔山徐邢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都位列从五品。每个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
又共有十处抽分场提领所:柴墟东西口、海川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大湖东西口、时堡兴化、高邮宝应、汶湖等处、云山白水、安东州。每所各设提领一名,同提领一名,副提领一名,都接受宣徽院的札付。
满浦仓,位列正八品。掌管收受米面等粮食,等待转运到京师。设大使一名,正八品;副使一名,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元典章》记载满浦仓监支纳为从七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设提领一名,副提领一名,都接受宣徽院的札付。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位列从四品。掌管军人打捕野生动物和皮货。设达鲁花赤一名,从四品;上千户一名,从四品;上副千户一名,正五品;弹压一名,从八品。至元二十五年设置。
龙庆栽种提举司,位列从五品。掌管缙山每年输送的粱米,以及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的瓜果等物,用以供奉朝廷。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至元十七年设置提举司。《元典章》记载缙山栽种副提举为从七品。延祐七年将缙山改为龙庆州,因此以此命名。
宏州种田提举司,位列正六品。掌管输送小麦面粉,以供内府使用。设达鲁花赤一名,正六品;提举一名,正六品;同提举一名,正七品;副提举一名,正八品;直长一名。
丰润署,位列从五品。掌管每年收入的草料和谷物,用以喂养骆驼和马匹。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令一名,从五品;丞一名,从六品;直长一名,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位列正四品。掌管常湖两路的两万三千多户茶园户,采摘茶芽进贡内府。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按:都提举司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也应当为正四品。旧志记载为从五品,恐怕是合并平江提举司时将都提举司降为提举司,旧志简略,无法补正,姑且沿用。设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名,从八品;都目一名。至元十三年,设置统提领所十三处。十六年,升为都提举司。又另外设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管每年进贡的御茶。二十四年,撤销平江提举司,合并管理。统领七处提领所: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元典章》记载:榷茶提举有杭州、宁国、龙兴、建宁、庐州、岳州、鄂州、常州、湖州、潭州、静江、临江、兴国、常德府、吉田、建安十六处。各设正提领、同提领、副提领一名,接受宣徽院的札付,掌管九品印。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设提领一名,接受宣徽院的札付,直接隶属于宣徽院。
太禧宗人院,位列从一品。掌管神御殿在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的祭祀典礼。设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名,秩从一品;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名,正二品;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名,从二品;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名,正三品;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名,正四品;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名,正五品;参议二名,正五品;经历二名,从七品;都事二名,从七品;管勾一名,从八品;照磨一名,从八品;断事官四名,从三品;客省使大使四名,从五品;副使二名,从六品。天历元年,撤销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以总领。秩正二品。同年,升为从一品,设置参议二名。二年,改为太禧宗禋院,设立四总管府、一司作为下属。固定设置各员如上。至顺元年,命令所属的总管府,各设置副达鲁花赤一名。后至元六年撤销。
隆禧总管府,位列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名,正三品;总管一名,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一名,正四品;同知一名,从四品;治中一名,从五品;判官一名,正六品;经历一名,从七品;知事一名,正八品;照磨一名,从八品。至大元年,建南镇国寺,开始设立规运提点所。三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统领大崇恩福元寺的钱粮。十一月,将大崇恩福元寺规运总管府改为隆禧院,秩从二品。天历元年,撤销殊洋院,将隆禧、殊祥合并设立殊祥总管府。不久又改为隆禧总管府。后至元六年,撤销太禧宗禋院,隆禧总管府改为规运提点所,秩正五品。隶属宣政院。其下属有七个:
即福元营缮司,位列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名,正五品;司令一名,正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天历元年,将南镇国寺所立的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即普安智全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天历元年,将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合并为一,设置提点二名。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即祐国营缮都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知事一名,提控案牍一名。天历元年,设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即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位列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提举一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
即田赋提举司。设提举一名,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
即资用库。至大三年,设立规运都总管府,将资用库、大益仓隶属其下。大益仓,志书无名称。设提领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
即万神库。设提领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会福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同知一名,治中一名,府判一名,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名。至元十一年,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设置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规运所为总管府。《元典章》记载:大护国仁王寺昭应宫规运财赋部总管府,达鲁花赤、总管都为正三品。至大元年,改为都总管府,秩从二品。不久升为会福院,设置院使五名。延祐三年,升为正二品。天历元年,改为会福总管府,降为正三品,固定设置各员如上。后至元六年,改为规运提点所。其下属有五个:
即仁王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至元八年,设立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十九年,改为镇遏所。二十八年,合并三提领所为诸色人匠提领所。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三年,改为仁王营缮司。
即襄阳营田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同提举一名,副提举一名。最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设官四员。大德元年,改为提举司。天历二年,仍为襄阳营田提举司。
即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同提举一名,副提举各一名。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即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位列从七品。设提领一名,从七品;大使一名,从八品;副使一名,正九品。至元二十九年,将武清等十处合并设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十五年,又设置随路管民都提领所。天历元年,合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即会福财用所,位列从七品。设提领一名,从七品;大使一名,从八品;副使二名,正九品。至元十七年,设立财用库。二十六年,设立盈益仓。天历元年,合并为会福财用所。
崇祥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副达鲁花赤一名,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名,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名。至大元年,设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二年,改为延禧监。不久改为崇祥监。皇庆元年,升为崇祥院,秩正二品。延祐七年撤销。后来重新设置。泰定四年,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后至元六年,改为规运提点所。其下属有九个:
即永福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都目一名。延祐五年,设置大永福寺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后来降为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为永福营缮司。
即昭孝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天历元年设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三年改为昭孝营缮司。原先隶属大禧总管府。至顺二年,改为隶属崇祥总管府。
即普庆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天历二年,将普庆修寺人匠提举司改为普庆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司。
即崇祥财用所。设提领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至大二年,设置诸物库。四年,设置普赡仓。天历二年,合并为崇祥财用所。
即永福财用所。掌管颜料等物品的出纳。设提领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延祐三年,设置诸物库,又设置永积仓。天历二年,合并为永福财用所。
即镇江稻田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
即汴梁稻田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
即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名,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名。
即冀宁提领所。设提领一名。
隆祥使司,从二品。设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司丞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兼架阁一员,正八品。天历二年,中宫建大承天户圣寺,设立隆祥总管府,秩正三品。八员。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司,升从二品。固定设置各员如上。后至元六年,改为规运提点所。其下属有十一个:
即普明营缮都司,秩正四品。掌管营造和钱粮出纳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名,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名,知事一名,提控案牍一名。天历元年,在海南创建大龙兴普明寺,设置规运提点所。二年,拨付隶属龙祥府。三年,改为都司。
称为:集庆万寿营缮都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二年,在建康修建龙翔、万寿两座寺院,设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隶属隆祥总管府。天历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称为:元兴营缮都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天历元年,设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天历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称为:宣农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把大都等处的田赋提举司隶属隆祥总管府。天历三年,改为提举司。
称为:护圣营缮司。品级为正五品。掌管营造工匠、僧众衣粮、征收房课等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所。天历三年,改为营缮司。
称为:平江善农提举司。品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立田赋提举司。天历三年,改为提举司。
称为:善盈库。设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置,隶属隆祥总管府。
称为: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品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把荆襄提举司所管辖的河南、湖广田土作为大承天护圣寺的常住田,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
称为:龙庆州田赋提领所。品级为正九品。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龙庆州所有的田土和每年赋税。天历二年设置。
称为: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天历三年设置。
称为:集庆崇禧财用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天历三年设置。至顺元年,设立益都广农提举司以及益都般阳、宁海各提领所,都隶属隆祥总管府。至顺二年,撤销益都等处的广农提举司,改设总管府,品级为从三品,仍然由隆祥总管府统辖。
寿福总管府。掌管祭供钱粮的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知事、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大四年,修建大圣寿万安寺,设置万安规运提点所。品级为正五品。延祐二年,升为都总管府。品级为正三品。不久升为寿福院。品级为正二品。泰定元年,改为总管府。后至元六年,改为规运提点所。其下属机构有五个:
称为:万安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延祐三年,因万安规运提点所已撤销,重新设立万安营缮司。
称为:万宁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大德十年,设置万宁规运提点所。天历元年,改为营缮司。后至元六年,四总管府和隆祥使司都改为规运提点所,仍然设立万宁提点所,直属于宣政院。
称为:收支库。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称为:延圣营缮司。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最初是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二年,改为营缮司。
称为:诸物库。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延祐三年,设立广贮库,品级为正七品,设置官员三员,隶属寿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