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运动与孙中山
1917年夏,孙中山又一次在广州建立政权,这次打出的旗号是“护法”。他的对手是刚刚抛弃《临时约法》的北洋政府,他的武器却不是枪炮,而是一部宪法文本和一群流离失所的国会议员。护法运动前后持续五年,两次在广州立起招牌,又两次因内部反噬而告终。孙中山日后回顾这段经历时,最深的体会不是北洋军阀的凶恶,而是自己手里没有一样可靠的东西——既没有兵,也没有钱,甚至没有真正齐心协力的党。护法运动之所以重要,不在于它曾经短暂地给南方一个政权,而在于它用一连串失败,逼着孙中山改变了对革命道路的全部想象。
“护法”这两个字听起来抽象,但它在1917年有其真切含义。辛亥之后,中国除了一个名不副实的中央政府,还缺少一套公认的权力继承规则。《临时约法》和第一届国会,正是辛亥革命承诺的共和法统。段祺瑞用“再造共和”的名义废弃了这一法统,等于把民国初年的政治契约撕毁。孙中山南下护法,就是要把这个契约重新竖起来。
法统的象征,为何一遇武力就贬值
《临时约法》是一部仓促成文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的政党政治、责任内阁与国会监督,本来是精英们用来限制袁世凯的。袁世凯在世时,他尚且不愿公然废弃约法,而只是通过政治手段让约法形同虚设。袁世凯死后,北洋体系的权威彻底失去中心,段祺瑞连掩饰都懒得做。1917年张勋复辟的插曲之后,段祺瑞以“再造共和”自居,却拒绝恢复约法,另行召集自己操纵的“安福国会”。这对孙中山来说,等于把共和的根基连根拔起。
但法统的号召力有一个致命界限:它只能感染相信它的人。当时中国真正有效的统治工具是血缘、地缘、军队和金钱。约法不能给军阀提供税收,不能给士兵发放军饷,甚至不能让一位北京政府的部长下台。因此,护法运动在法理上固然站得住脚,在实际权力格局中却先天弱势。孙中山可以凭借个人声望聚集一批人,但这批人一旦回到各自的地盘,便会按照现实利益重新排序。护法运动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这一点,却又苦于没有其他办法。
西南军阀,最不可靠的战友
孙中山不是没有寻找武力的途径。在南方,滇桂两系军阀是唯一能牵制北洋的力量。唐继尧控制滇黔,陆荣廷控制两广,他们欢迎孙中山,是因为“护法”这面旗帜可以替他们对抗北京政府的“武力统一”政策。于是,孙中山在广州成立军政府,自任大元帅。但唐继尧、陆荣廷并不打算真让这个大元帅指挥他们的军队。两人反而联合其他西南军官,另设“护法联合会”,试图把孙中山变成一件摆设。1918年,孙中山愤而辞职,南下议员也大多散去。第一次护法就这样不战而败。
第二次护法的情况不同,但结局更惨。孙中山后来把希望寄托在自己扶植的粤军陈炯明身上。1920年他终于跟随这支军队回到广州,建立了正式政府,1921年被选为非常大总统。但陈炯明坐拥广东之后,便不再支持孙中山北伐。两人在关于北伐还是联省自治的问题上彻底翻脸。1922年6月,陈炯明的部队炮击总统府,孙中山从广州脱险,第二次护法以最具象征性的方式崩塌。
问题并不只在盟友选择错误。孙中山两次都用私人关系和政治信誉来换取武装,却没有任何防线确保这些武力在获得地盘后保持忠诚。这背后更深的原因是,清末民初的军队大多属于个人效忠型,士兵听命于将领,将领听命于利益。没有一支由革命党完全掌控、有统一军饷和思想教育的军队,护法运动便只能反复被军队抛弃。
财政不在手,政权就是空中楼阁
护法政府没有稳定的财政,这是比缺乏可靠军队更基础的困境。1920年代,广东的税收主要落在地方军阀手里,军政府的收入来自海外华侨捐款、少量救济和临时借贷。孙中山多次争取海关“关余”,从外国公使团和北洋政府手中挤出一点钱来维持广州政府的运转,但数额远远不够。他设立中央银行、发行纸币,也因缺乏准备金和信用而以贬值告终。军政府的工作人员常常数月领不到薪俸,士兵的饷银也无从谈起。结果,广州护法政府虽然挂着“政府”的名义,却几乎没有独立行政的能力。
军阀们之所以敢怠慢孙中山,根源就在于他们掌握财源。谁能发军饷,谁就能指挥军队;谁在税收和物资上依赖别人,谁就必须忍受别人的脸色。护法政府在财政上如此脆弱,难怪它在每一次博弈中都处于下风。孙中山后来在黄埔军校的经验则反过来证明了这一点:国民党一旦能控制广东的海关、盐税和赋税,再加上苏联的援助,便立刻拥有了一支忠于主义的军队。护法运动没有这种财政基础,只能徘徊在政治边缘。
国会与政党,法统背后的涣散人群
护法运动要标榜法统,就不能没有国会。但南下广州的国会议员,始终无法构成一个真正的立法机构。法定八百多名议员,到广东的不过一百余人,只能以“非常国会”名义开会。这些议员分属政学系、益友社、民友社等派系,彼此之间没有共同纲领,只有利益交换。有的议员接受陈炯明支持,高唱联省自治;有的议员与北方暗通款曲,接受北京政府的津贴。国会中的争吵与妥协,常常比广州政府与北洋政府的斗争还要复杂。
这样的国会当然无法为护法提供坚实后盾。孙中山在第二次护法中当选非常大总统,凭借的是非常国会的投票,可这张选票既不能命令陈炯明服从,也不能让反北伐的议员闭嘴。国会反而成为各种政客散布民意、争权夺利的场所。这种现象背后,是辛亥革命所建立的议会政治在中国缺乏土壤。当时的政党没有基层组织,议员没有社会依托,舆论也完全集中在几个大城市。没有社会力量,议会政治只能是悬浮在军阀之上的符号,而这个符号一旦被军阀利用,就失去了圣洁的意义。
失败换来的新路
护法运动的终结,以陈炯明的叛变为标志。1922年8月,孙中山回到上海,在痛苦的反思中开始寻求与过去不同的道路。他认识到,国民党自己必须成为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政治力量,还必须有由自己直接掌管的军队。1923年,他在广州重建政权,接受了苏联的援助和顾问,同意中国共产党人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1924年,黄埔军校创办。学生入校后接受的不是旧式军人的私人效忠,而是对主义和政党的忠诚。孙中山终于找到了一种将枪杆子与革命理想结合起来的组织形态。
从护法运动到黄埔建军,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替换。护法运动试图用一部约法来解决军阀时代的权力冲突,但约法没有枪杆子保护;黄埔军校则试图用一支主义化的党军,来保证政治理想不被武人篡夺。后来的国民革命军、北伐战争,乃至国民党在大陆的执政方式,都可以追溯到这一转变。护法运动失败的历史意义,恰恰在于它清除了旧式议会道路可能的一些浪漫幻想,为中国政治指出了另一条路径:以党领政、以党建军。这条路本身也充满争议,但一九四九年以前的中国政治,确实就是沿着这个方向展开的。
护法运动与孙中山的关系,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与旧世界的一次漫长角力。孙中山没有能在护法运动中战胜旧世界,但他输掉了一场运动,却赢得了看待中国问题的眼光。他用失败的代价验证:在中国,抽象的宪法和集会式的国会无法独自支撑共和,除非有一个强大的政党、一支忠于主义的军队,以及一批懂得动员民众的干部。因此,护法运动不是孙中山革命生涯中的一段失败插曲,而是他从旧式民主革命过渡到新式国民革命的关键转折点。理解了护法运动,才能理解孙中山后来为什么会做出联俄联共、改组国民党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