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稅千畝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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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乙家在渭川有竹千亩,京兆府什一税之。说非九谷。〉
度田居民,因地制赋。出不过籍,汔可小康。贡之无艺,是称大桀。看那乙,业乃齐民。营营四时,颇闻润屋;青青千亩,自比封君。京兆以任切都城,事繁供亿。主家戚里,无闻荻竹之奢;比屋编氓,何擅渭川之富?使他什一而税,均夫播植之家。事虽合权,道恐非古。必也税同里布,征异漆林;自可责以所宜,诛其入观。(疑)九土之法,赋不同科。四人之事,业乃殊等。今乃责非其有,出不以地。我虽无似,窃亦有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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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