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減罪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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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根据京兆府的申报,云阳县人张蒞,欠羽林官骑康宪的钱和米,康宪向他索要,张蒞趁着醉酒拉扯康宪,康宪气息将绝。康宪的儿子买得,年纪十四岁,将要救他的父亲,因为张蒞是角抵力士,不敢动手解救,于是拿着木锹击打张蒞的头部,见了血,过后三天张蒞死了。按照法律,父亲被人殴打,儿子前去救援,击打那人致其折伤,比普通斗殴减三等,致人死亡的,依照常律。那么买得应当判处死刑,臣伏思律令是用来防止凶暴,孝行是用来开启教化。如今买得救父亲的危难,这是天性孝顺而非凶暴,击打张蒞,是心急而非凶恶。以幼小的年纪,端正父子的亲情,如果不是圣明的教化所加,童子怎能做到这样?《王制》称五刑的道理,必定推原父子的感情来权衡,谨慎测度浅深的度量来区别。《春秋》的义理,推原心志定罪,《周书》的训导,各种刑罚都有权变。如今买得生来蒙受皇风,幼年符合至孝,哀怜之情,伏在圣慈。臣的职责是审判刑罚,应当分辨善恶,谨先备具事由陈奏。伏望下中书门下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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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