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鄙孝議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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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自从有了天地以来,谈论孝道的人,大的说舜,小的说曾参。舜承顺父母之道,没有不做的。即使让他用亵器吃饭,在厕所洞穴里睡觉,他还要顺从,何况修粮仓、淘井呢?然而他还是避开大杖。如果曾经以小杖为顺,那么舜修粮仓可以,淘井可以,假如死于大杖,谁来赡养瞽叟呢?曾参承顺父母之道,没有不周到的。锄瓜伤了根,曾皙用杖打他,几乎打死。因此仲尼不认为这是孝。为什么呢?有曾参则曾皙安定,没有曾参则曾皙孤单。曾参顺从锄瓜之罪,假如死于杖下,谁来赡养那曾皙呢?凭着这两位孝子不承受重责,是怕糜烂骨节、毁坏肢体,有辱于先人,哪有操刀割自己的肉来作为孝的呢?人的身体是父母遗留下来的身体。割自己的肉,如同割父母的肉。言语一不顺着脸色,一不愉悦心情,尚且认为不孝,何况割父母的肉呢?所以乐正子春伤了脚不下堂,汉景帝不吮吸孝文帝的痈。二位贤人最终成就大孝,尚且伤脚不下堂,吮痈有难色,为什么呢?伤自己的脚,就是伤父母的脚。吮父母的痈,就是吮自己的痈。伤脚的人不敬,吮痈的人过于亵慢,因此圣贤不做。如今的愚民,说自己的肉可以治愈父母的病,一定割下来给父母吃,大的求县官的赏赐,小的博取乡党的赞誉,讹风习习,扇成这种风俗。通儒不说,执政不禁。从前墨氏摩顶至踵,断指存胫,叫做兼爱。如今的愚民如此,是兼爱吗?假使虞舜糜烂骨节,曾参毁坏肢体,乐正子春伤脚而不爱惜,汉景帝吮痈而无难色,如今有这样的人,我还认为不可,何况没有这种道理呢?如果有执事者严令禁止,那么天下的百姓保重自己的身体,都是父母的身体,想叫百姓做不孝的事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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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