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禁諸州使論請新恩敕

李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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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自天成缵绍之初,曾降敕:应随驾并内外将校职员,许奏名衔,当议迁陟,俾行赏旧之恩,以报维新之命。自后累据奏荐,人数极多,已经数载,尚有奏陈,既是论乞新恩,岂宜积年申奏?兼恐有后来补署,才改职名,更望官员,妄争爵命,若无止绝,虑启幸门。此后诸州诸使,不得更有论请新恩。如是显立功劳,要行酬奖,即委本处长吏特具奏闻,酌其续效,当议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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