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唐故朝散大夫商州刺史除名徙封州董府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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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公諱溪,字惟深,丞相贈太師隴西恭惠公第二子。
十九歲明兩經,獲第有司。沈厚精敏,未嘗有子弟之過。賓接門下,推舉人士,侍側無虛口;退而見其人,淡若與之無情者。太師賢而愛之,父子間自為知己,諸子雖賢,莫敢望之。太師累踐大官,
臻宰相,致平治,終始以禮,號稱名臣,晨昏之助,蓋有賴雲。太師之平汴州,
年考益高,挈持維綱,鋤削荒颣,
納之大和而已。其囊篋細碎無遺漏,繄公之功。上介尚書左仆射陸公長源,
齒差太師,標望絕人,聞其所為,每稱以戒其子。楊凝、孟叔度,以材德顯名朝廷,
及來佐幕府,
詣門請交,屏所挾為。
太師薨,
始以秘書郎鹽軍京兆府法曹。
日伏階下,與大尹爭是非,大尹屢黜己見。
歲中奏為司錄參軍,與一府政。
以能拜尚書度支員外郎,遷倉部郎中、萬年令。兵誅恒州,
改度支郎中,攝御史中丞,為糧料使。
兵罷,
遷商州刺史。糧料吏有忿爭相牽告者,事及於公,因征下御史獄。
公不與吏辨,一皆引伏,受垢除名,徙封州。元和六年五月十二日,死湘中,年四十九。
明年,立皇太子,有赦令,許歸葬。
其子居中,始奉喪歸。元和八年十一月甲寅,葬於河南河南縣萬安山下太師墓左,夫人鄭氏祔。
公凡再娶,皆鄭氏女。生六子:四男,二女。長曰全正,惠而早死;次曰居中,好學,善為詩,張籍稱之;次曰從直,
曰居敬,尚小。長女嫁吳郡陸暢;其季女後夫人之子。公之母弟全素,孝慈友弟,公坐事,棄同官令歸,公歿比葬三年,哭泣如始喪者。大臣高其行,白為太子舍人。將葬,
舍人與其季弟澥,問銘於太史氏韓愈。
愈則為之銘。辭曰:
物以久弊,或以轢毀。
考致要歸,孰有彼此。由我者吾,不我者天。斯而以然,其誰使然?
白话译文
公名溪,字惟深,是丞相赠太师陇西恭惠公的第二子。
十九岁时明习两经,被有关部门录取及第。沉稳厚重,精明敏捷,未曾有子弟的过失。接待门下宾客,推举人士,侍从座侧者满口称誉;退下后见到那些人,却淡然好像与他们没有感情似的。太师认为他贤能而喜爱他,父子之间自为知己,诸子虽然贤能,没有人敢企望比得上他。太师屡次担任大官,
升至宰相,使天下达到太平治理,始终以礼行事,号称名臣,早晚的辅助,大概有所依赖。太师平定汴州时,
年岁考核更加高,提挈维持纲纪,铲除荒芜的缺点,
使之纳入太和而已。那些囊箧中细碎之事没有遗漏,都是公的功劳。上介尚书左仆射陆公长源,
年龄与太师相差不多,声望超越常人,听到他的所作所为,每每称道来告诫自己的儿子。杨凝、孟叔度,以才能德行在朝廷显名,
等到来佐助幕府,
登门请求结交,摒弃所挟带的傲慢。
太师去世,
开始以秘书郎盐军京兆府法曹。
每天伏在阶下,与大尹争论是非,大尹屡次黜退自己的意见。
年中奏请为司录参军,参与一府的政事。
以才能拜尚书度支员外郎,迁仓部郎中、万年令。兵诛恒州,
改度支郎中,摄御史中丞,为粮料使。
兵罢,
迁商州刺史。粮料吏有忿争相牵连告发的,事情涉及公,因而征召下御史狱。
公不与吏辨白,一皆引伏,承受污垢除名,徙封州。元和六年五月十二日,死在湘中,年四十九。
第二年,立皇太子,有赦令,允许归葬。
其子居中,开始奉丧归。元和八年十一月甲寅,葬于河南河南县万安山下太师墓左,夫人郑氏祔。
公凡再娶,都是郑氏女。生六子:四男,二女。长曰全正,惠而早死;次曰居中,好学,善为诗,张籍称之;次曰从直,
曰居敬,尚小。长女嫁吴郡陆畅;其季女后夫人之子。公之母弟全素,孝慈友弟,公坐事,弃同官令归,公殁比葬三年,哭泣如始丧者。大臣高其行,白为太子舍人。将葬,
舍人与其季弟澥,问铭于太史氏韩愈。
愈则为为之铭。辞曰:
物以久弊,或以轹毁。
考致要归,孰有彼此。由我者吾,不我者天。斯而以然,其谁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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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黎先生集》 · 卷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