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改葬服議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1ac61ff7526a3cca9920a6e80f04484e
白话译文
经说:“改葬缌。”
春秋穀梁传
也说:“改葬之礼缌,举下缅也。”这都是说儿子对于父母,其他则都没有服。怎么知道必然如此?经依次列五等服,小功之下,然后著明改葬的制度,更没有轻重的差别。由此知道只记最亲的,其他没有服就不记了。如果主人应当服斩衰,其余亲属各服其服,那么经也会说它,不应当只说缌。
传
称“举下缅”的,缅,如同远;下,是说服中最轻的。因为它远,所以它的服轻。
江熙
说:“礼,天子诸侯易服而葬。”认为交于神明的,不可以纯凶,何况那远的呢?因此改葬之礼,它的服只轻。由此说来,也就明白了。
卫
司徒文子
改葬他的叔父,问服于
子思
,
子思
说:“礼,父母改葬缌,既葬而除去它,不忍心没有服送到至亲。不是父母没有服,没有服就吊服而加麻。”这又是显著的。
文子
又说:“丧服已经除去,然后才葬,那么服什么服?”
子思
说:“三年之丧未葬,服不变,除去什么呢?”
那么改葬与未葬有不同了。古时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士逾月。没有缘故,没有过时而不葬的。过时而不葬,叫做不能葬。
春秋
讥讽它。如果有缘故而未葬,即使出了三年,儿子的服不变,这是孝子用来著明他的情,先王用来必其时之道。即使有它的文,没有著明这样的人,因此知道它极少。改葬的,是因为山崩水涌毁坏他的墓,以及葬而礼不备的。像
文王
葬
王季
,因为水啮他的墓。
鲁隐公
葬
惠公
,因为有
宋
师,太子年少,葬所以有阙之类就是。丧事有进而无退。有改为轻服,没有加为更重之服。殡在堂,就叫做殡;埋在野,就叫做葬。近代以来,事与古不同,或者游历或者做官,在千里之外;或者儿子幼小妻子稚弱,而不能自己回来;严重的拘于阴阳畏忌,就葬在那里。等到反葬,远的或至数十年,近的也出了三年,他们穿吉服而从事也久了,又怎么可以取未葬不变服的例子,而反而为他们重服呢?在丧应当葬,还适宜改为轻服,何况已经远而反用纯凶来葬呢?如果果真重服,这就是所谓未可除而除,不当重而更重。有人说:丧与其易也宁戚,即使重服不也可以吗?答:不然,易与戚,那么易本来不如戚;虽然如此,不如合礼为美。俭与奢,那么俭本来胜于奢;虽然如此,不如合礼为美。过犹不及,大概就是这类说法吧?
有人说,经称“改葬缌”,而不著明它的月数,那么似乎三月而后除。
子思
回答
文子
,就说“既葬而除之”,如今应当如何?答:从启到既葬,而三个月,就除去它;未满三月,就服以满三月。问:妻为夫如何?答:如子。无吊服而加麻则如何?答:如今的吊服,就像古时的吊服。
收录目录
- 《经史百家杂钞》 · 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