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諫逃軍配沒家口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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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我私下听说,主管部门因为背弃军队的人长期不归,打算将他们的家属都没收为官奴。也有在边境外投案自首、尚未经判决的,各州囚禁此类人犯,人数极多。有的人临时患病,赶不上队伍,因此恐惧,就逃亡了;有的人因为打柴,被贼寇掳掠;有的人渡海往来,漂泊沉没于波涛;有的人深入敌境,被杀伤。军法严酷,都必须有人担保。如果不给担保,又不是因战死亡,那么同队的人也要一并治罪。于是有无故死亡失踪的,多被注明为逃亡。军队之中,无暇查核,只凭队里所报文书,就当作真逃亡,家属如今全被没收为官奴,论情理实在可怜。《书》说:‘与其杀死无罪的人,宁可失于不合常法。’希望逃亡者的家属,免于被没收配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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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