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袁說知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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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敕具官某:吏部以格用人,嚴銓綜之敘,雖有賢者,不得獨進。故使政事之臣,視其才能資任,而以時用之,然後法不亂而才不滯。爾以吏能見紀,歷典劇郡。河朔之民,方以饑饉為憂。往勤勞徠,以弭流亡之患。可。
白话译文
敕命授予某官员:吏部按资格用人,严格铨选综合的次序,即使有贤才,也不能独自进用。所以让执政之臣,看他们的才能资历,按时任用他们,然后法度不乱而人才不滞塞。你凭吏能被记载,历任掌管繁重州郡。河朔的百姓,正以饥荒为忧。你前去勤劳安抚,以消除流亡的祸患。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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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城集》 ·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