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稅畝多於什一判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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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得县官税亩,多于什一。御史纠其擅赋敛。诉称:“尽供军旅,二犹不足。”〉

当官而行,必议征敛,赋里以入,宜均有元。政或违于小康,税乃行于大桀。因此我疆我理,分上下之田;有国有家,建中正之术。不是过也,皆将取焉。惟县官,昧于为政。诚应斟酌于古训,量其经入;使谷不过藉,人斯乐输。如今却将多征于前,又重敛其后,所谓莫益或击,徒闻浚我以生。虽亿兆是谋,用给如貔之士;而征求失道,宁忘《硕鼠》之诗?况且九年之储,常闻富国;二犹不足,不叫“能言”?请从避马之绳,庶合《公羊》之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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