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死政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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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死于政事者的老人求取廪食。乙因其无所归,供以间粟。〉
功立在当时,身有宠禄;为政死国,家备哀荣。至于羽林孤儿,尚且不被汉主遗忘;学校养老,还见周人恤养。虽然廪食或许求取,而间粟是用。法所当得,从前曾在关门纳税;无奈我何,如今忧虑挤于沟壑。既受一夫之粟,何愧七子之居?只是乙所供,理也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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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