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立二王三恪狀(開平二年十二月南郊禮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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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诗》称有客,《书》载虞宾,实在是因为禅代之初,必行兴继之命。使其助祭,以表推恩,兼垂恪敬之文,别示优崇之典。征于历代,沿用旧章。谨按唐朝以后魏元氏子孙韩国公为三恪,以周宇文氏子孙为介国公,隋朝杨氏子孙为酅国公,为二王后。今伏以国家受禅,封唐朝子孙李从为莱国公。今参详合以介国公为三恪,酅国公、莱国公为二王后。
覆论周知微奏状
周知微践扬华省,献纳明廷,所贡谠言,深符治道。大概忧虑细微之物,便为赃贿之名,遂致刑章,过行深刻。须知撙节,务守廉隅,或是监临之司,或因公事之际,凡关取与,便涉阿私。物若显属货财,并宜为赃罪。其余不是监临,不因公事,不在此限。应推断科条,不得有违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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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