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祭闕頒誥判〈所司有禮事,不頒誥所由,斷徒,訴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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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所司有礼事,不颁诰所由,断徒,诉不伏。〉
礼典的制度,期望丰盛洁净,行祼鬯之礼将行,不宜有秕稗。因此有司卜日而颁教,经办人先庚而读法,所以能笾豆整齐,殷祭得以举行。皇祖降下歆享,万寿得以酬报;孝孙有庆,百禄承受。如果后时不陈,则临事或许有阙,两者都遭谤议,须要一辨明白。对方以不告诫而视成,居然有罚;此方以未承宪令,无状可明。都说官臣,应当谨慎守职,自招其怒,还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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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