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名田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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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乙为列侯名田县道有司纠云既违新制请没入县官乙诉云虽已受封实未之国不伏〉
捨爵策勋,必由举德;抚封胙土,皆以报功。苟薄厚之失宜,在短长而何据?乙之所赏,是曰通侯;皆受名田,享其生禄。权立四夷之制,不殊五等之差;经界本出于有司,赋税不阙于主国。未知所过,徒肆薄言,宁亏采地之名,以益王官之邑。宰之所理,事或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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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