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定常參官不到罰錢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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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臣等认为朝廷的礼仪,从道义上讲应当恭敬严肃。如今以手力资钱比照俸禄旧罚,请依照永泰元年八月敕令为定。如果一司之中,有三人以上是参官,当日全都不到的,本司长官请罚一月手力资钱。如果一个月内三次不到,虽然每次都有处罚,也依照前例罚一月资钱,每月仍便于左藏库折纳。如有长久不朝谒以及请假超过百日以上的,希望令本司记录上奏。如相容隐,台司访察弹劾奏报,其余请依后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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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