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捕獸判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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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设置陷阱捕获野兽,却误陷了人。有司按罪。不服。〉

山中有猛兽,林木不被砍伐。择肉而食,已经借喻于秦君;对物成为祸患,实在同于周处。所以冥氏张开弓,设置陷阱捕获。希望(疑)蹊在足,李陵不必担忧垂饵;槛阱摇尾,张衡绝口不谈搏翼。人的误陷,罪又怎能加?况且启塞顺时,古今明准。如果鹰隼没有出击,设置陷阱确实不合常法;如果鸿雁已经飞走,陷人岂可有讼?两端如此按察,一言可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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