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不知名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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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查得乙是甲吏中身份低贱的人,问他所掌管物品的名称却不知道。被判处罪罚。他上诉说:“到任办事的时间还很短。”〉
心中不懈怠,办事能勤勉,这才叫恪守职分,只应谨慎恭敬,不遵循那训诫,就自己招来忧伤。看这个乙,列名在甲吏之中,应当恭谨对待你的职守,知道阙巩之甲的贵重;不要荒废所掌管的,在于组甲被练的坚固。怎么能旷废官职,谁说你是在办事?况且孔明身为辅相,尚且独自亲自处理文书;那乙不过是个微末小吏,为什么不知道他所掌管的名称物品?请
把他
交付法理处置,以惩戒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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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