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邑邀真邑命分,明庭元有至公存。 每鋤奸弊同荆棘,唯撫孤惸似子孫。 折獄不曾偏下筆,靈襟長是大開門。 新銜便合兼朱紱,應待蒼生更舉論。 代理縣令邀真縣令命運分,明廷本有至公存在。 每次鋤奸弊如斬荊棘,只撫孤獨似子孫。 斷案不曾偏下筆,胸懷常是大開門。 新官銜便該兼朱綬,應待百姓再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