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农。常平之法,行之自古。应当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仍交相付领,勿许悬欠。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出粜。豆谷等堪贮者熟,也准此以时出入,务在利人。其常平所须钱物,应当令有关部门支料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