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藩侯带同平章事以上薨谢者,并差官撰文宣赐。未带相印及刺史以令式合立碑者,其文任自制撰,不在奏闻。
古文名篇立藩鎮神道碑詔佚名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6d820fe6c08def756d53489d1ae19aba白话译文今后藩侯带同平章事以上薨谢者,并差官撰文宣赐。未带相印及刺史以令式合立碑者,其文任自制撰,不在奏闻。收录目录《全唐文》 · 卷0113《全唐文》 · 卷113《全唐文》 · 卷一百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