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禮院副禮直官王永可益州司戶參軍充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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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敕王永:太常所上禮,皆祖宗之法,朝廷之儀。掌在有司,爾所當習,成書第賞,及下不遺。往膺新恩,慎守爾職。可。
白话译文
敕令王永:太常所呈上的礼,都是祖宗的法度,朝廷的礼仪。掌管在有司,是你应当熟习的,成书评定赏赐,下及而不遗漏。前去接受新的恩命,谨慎守住你的职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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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文忠公集》 · 卷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