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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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卫州申报奉敕和市竹。州送王刍,司法科罪,不服。并仰处分。〉
王者立制,诸侯附庸,海内之化可以宏大,任土之宜能够显著。军国既有常准,州县并非没有旧式。眷念这鄘卫,在浼浼筑新台;以淇澳为带,挺立菉竹之猗猗。虽然禹贡分圻,尚且交纳秸;而唐年作赋,送那王刍。既然奉于芝泥,自投刑于棘署。司法科罪,正合其宜,辄为词诉,殊是疏僻。且亏效职之方,须速谤官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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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