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李石、楊縠、張殷衡等並授官,充涇原判官,同制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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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李石等:用武之地,曰涇與原;合為一鎮,控扼夷虜。朕授布鉞,責其
成功。布乃祗惕受命,思有以自輔者;因上言石、縠、殷衡等,學業才畫,
堪置幄中。分務列官,鹹可其請。而布憂邊甚切,選士必精;爾宜各竭所能,
為知己用。可依前件。
白话译文
李石等:用武之地,曰泾与原;合为一镇,控扼夷虏。朕授布钺,责其
成功。布乃祗惕受命,思有以自辅者;因上言石、縠、殷衡等,学业才画,
堪置幄中。分务列官,咸可其请。而布忧边甚切,选士必精;尔宜各竭所能,
为知己用。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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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氏长庆集》 · 卷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