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具官某等:醫如函人,皆誌於仁,不幸失之,法不可廢,而情則可恕。爾等奪官既久,稍復其舊,體予至恩,益勉毋怠。可。 敕具官某等:医如函人,皆志于仁,不幸失之,法不可废,而情则可恕。尔等夺官既久,稍复其旧,体予至恩,益勉毋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