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荐官应令诸司尚书左右丞本司侍郎引于都堂,访以理术,兼试时务状,考察其通否,以及历任考第事迹。定为二等,并列举主名姓录奏,仍令御史一人监试。如授官有课效尤著,以及犯赃不任者,仍委托御史台及观察使闻奏,以殿最举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