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造削判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7a7d9b95b7afec817043c4847339aad1
白话译文
〈丙住在鲁国制造削刀,迁到郑国后就不良。有关官吏判罪。他诉称:“不是地气的原因。”〉
圣人丰功,明白显示能事,制作规程不依靠粗劣之物,为法度必须禁止回邪。使那越国的镈、燕国的函,人人都能制作;宋国的斧、鲁国的削,器物得以精良。丙隶属百工,人处作坊。炉开夜火,已流朱雀的光辉;灶发晨烟,将看赤龙之术,所以洗削之妙,精奇在于土风;迁徙之异,理隔于分野。郑刀岂同于鲁削?难以厚诬;周令将入于汉刑,实乖中典。看其独断,未息群疑,请宽免文书之辞,说审察悬衡之要。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