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處理投匭人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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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应进状人论事,大的请分析闻奏,次等的请申中书门下,小的请各牒诸司。诸司若处理不当,再来投匦的,即请具事由闻奏。如投匦人有欺枉,责问得情状,请本罪之外,更加一等。又宝应元年六月敕,如有告密人登时进状,分付金吾留身待进止。今缘匦院无械系之具,忽虑凶暴之徒,难以理制,请勒安福门司领付金吾仗留身,然后牒送御史台京兆府,冀绝凶人喧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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