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縱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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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罚杀戮施于小人。
刑罚到死刑的,是罪大恶极,这又是小人中尤其严重的。
宁可依义而死,不苟且侥幸求生,而视死如归,这又是君子中尤其难得的。
当唐太宗的六年,登录死刑
囚犯三百多人。放他们回家,约定他们自己回来就死。这是以君子难得的,期望小人中尤其严重的必定能做到。
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没有落后的,这是君子所难的,而小人所易的。
这难道近于人情吗。
有人说,罪大恶极,确实是小人了。等到施恩德来对待他们,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之深,而改变人之快,有像这样的。
我说,太宗做这件事,是用来求这个名声的。
然而怎么知道放他们去时,不是料想他们必定会来以希望免罪,所以才放他们呢。又怎么知道被放而去时,不是料想自己回来必定获得免罪,所以才回来呢。
料想他们必定会来而放他们,这是君上贼害下情。料想必定免罪而回来,这是下贼害上心。
我只见上下相互贼害以成就这个名声。哪里有所谓施恩德与知信义呢。
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到现在六年了。不能使小人不做极恶大罪。而一天的恩德,能使他们视死如归,而存信义,这又是不通的论调。
那么怎样才可以呢,说,放了而回来,杀之无赦。而又放他们,而又回来,则可知是恩德所致罢了。
然而这是必定没有的事。
至于放了而回来就赦免他们,可以偶尔做一次罢了。如果屡次做,则杀人的都不死。这可以作为天下的常法吗。不可作为常法的,难道是圣人的法吗。
所以尧舜三王的治理,必定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取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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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文观止》 · 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