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唐放生池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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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右《放生池碑》,不著書撰人名氏。放生池,唐世處處有之。王者仁澤及於草木昆蟲,使一物必遂其生,而不為私惠也。惟天地生萬物,所以資於人,然代天而治物者常為之節,使其足用而取之不過,故物得遂其生而不夭。三代之政如斯而已。《易大傳》曰:「庖犧氏之王也,能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言其始教民取物資生,而為萬世之利,此所以為聖人也。浮圖氏之說,乃謂殺物者有罪,而放生者得福。苟如其言,則庖犧氏遂為地下之罪人矣。治平元年八月十日書。
白话译文
右边是《放生池碑》,不著录书写撰文人的名氏。放生池,唐代处处都有。王者的仁泽遍及草木昆虫,使每一物都能顺遂其生,而不是私人的恩惠。天地生万物,是用来供给人的,然而代天治理万物的人常为之节制,使其足够用而取之不过度,所以物能顺遂其生而不夭折。三代的政治像这样罢了。《易大传》说:“庖牺氏为王,能通神明的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大概说开始教民取物资生,而为万世的利益,这就是他成为圣人的原因。佛教的说法,却说杀物的人有罪,而放生的人得福。如果像他说的,那么庖牺氏就成了地下的罪人了。治平元年八月十日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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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文忠公集》 · 卷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