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父在為母及舅姨嫂叔服議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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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天地之間的秉性,只有人最為靈明,大概因為智慧周遍萬物,只有睿智才成為聖人,明白貴賤,辨別尊卑,遠離嫌疑、區分情禮。因此古代的聖人,考察本性、認識根本,依照情感制定喪服制度,就有申有厭。天是父、天是夫,所以斬衰三年,情和禮都盡到的,是順著本心樹立準則。活著則同體,死了則同穴,比照陰陽而配合,如同兩儀的化育生成。而妻子去世杖期一年,情和禮都減殺的,大概是遠離嫌疑,尊崇乾道。父親為嫡子,服三年斬衰而不解除職務的,大概是尊崇祖先、重視嫡子,崇尚禮而減殺情。憑藉侍奉父親的道理來侍奉君主,孝沒有比尊敬父親更大的。所以父親在世時為母親,停止職務服齊衰期年,而心中喪三年,稱之為尊厭的,就是情申而禮殺。這種制度,不同於飛禽走獸,區別於華夏夷狄。羲、農、堯、舜,沒有不同的;文、武、周、孔,共同遵循。如今如果捨棄尊厭之重,捨棄嚴格父親之義,忽略純素的嫌疑,留下非聖的指責,那麼做事不效法古人,有傷名教了。姨兼有從母的名稱,又是母親的女黨,加於舅服之上,有道理存在。嫂叔不服喪,是遠離嫌疑。如果引用同灶共炊的緦服來忘記推遠的嫌疑,既違背前聖,也稱為難以遵從。恭敬地詳察這三者的疑問,都請求依照古制為妥當。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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