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請刪定法書奏(顯德四年五月中書門下)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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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依照宣示的法书,行用已久,文意古奥质朴,条目繁多细密,使人难以领会。加上前后敕格,互换重叠,也难以详细审定,应该令中书门下一起重新删定。务必从简省切要,所贵在于天下人容易详细探究。臣等认为刑法,是驾驭人的衔勒,是补救弊病的斧斤,所以鞭扑不可一日从家中放松,刑法不可一日从国中废弃,即使是尧、舜淳朴古远的时代,也不能舍弃这个而达到治理啊!如今奉制旨,删定律令,由此可见圣君钦恤慎罚、整饬法度的用意。

臣私下认为律令这类书籍,是治理政事的根本。经过圣贤的增减,成为古今的章程。历代以来,称之为“彝典”。如今朝廷所行用的,有一十二卷、律疏三十卷、式二十卷、令三十卷、《开成格》一十卷、《大中统类》一十二卷、后唐以来至汉末编敕三十二卷,以及皇朝制敕等,断狱定刑,都超不出这些。律令则文辞古奥质朴,阅读的人难以详细明白;格敕则条目繁多,检阅的人有时会有疑误。加上边远之地,贪婪狡猾之徒,借此为奸,逐渐形成弊病。正逢盛明之运,应该伸张划一之规,所希望的是百姓不陷于刑罚,官吏知道所应遵守的。臣等商量,希望依照圣旨施行,并差遣侍御史知杂事张湜、太子右庶子剧可久、殿中侍御史帅汀、职方郎中邓守中、仓部郎中王莹、司封员外郎贾比、太常博士赵砺、国子博士李光赞、大理正苏晓、太子中允上伸等一十人,編集新格,编成部帙。律令中有难以理解的,就文辞训释;格敕中有繁杂的,随事删除,只求合理省文,而且直书易会。其中有轻重不当,便于古而不便于今,矛盾相违,可行于此而不可行于彼的,都应改正,不要牵拘。等編集完毕之日,委派御史台、尚书省四品以上及两省五品以上官参详可否,送中书门下议定,上奏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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