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請公除預祭議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94d5bd802a0664a95f7e6ea824d51a0e
白话译文
右:臣伏见太庙行礼,百官有缌麻服以上,并不预祭。谨按《礼经》:“诸侯绝旁亲之服,不敢废大宗之祭。”谓官未葬者,欲人吉凶不相黩也。魏晋以降,变行权制,缌麻以上,假内谓之丧服。假满即吉,谓之公除。今既葬公除,废葬非也。彼公除者,使人各得其祭,苟私祭不废,则公除无嫌。请准开元七年正月七日吏部奏,依江左当时知礼者虞谭、殷仲堪等议,相承等行之久矣。凡有百执事斋郎室长礼生已来,并拟请申详前令,行公除助祭之礼。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