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记言,是史官的职责,昭示法诫,载在典常。听说近来难以得到详尽真实,想有所厘改,以保存旧章。提出而必定记载,是我深切期望的。从今以后,每逢坐朝之日宰臣及诸司奏对之后,如有事情可以备劝诫、应当记述的,委托当日承旨宰相宣示左右起居,令其缀录。仍依照旧例每季送史馆,作为常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