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請停賜庶僚官告及朝對奏(天成元年七月中書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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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往例朝廷任命官员,除将相外,并不赐官告。因伪朝条令,凡准宣授官,即特恩赐令,使府判官,都许本道奏请。或闻多在京师,至于令录,都是放敕后,本官自于吏部出给告示,中书不再管系。如今若为点检所授官吏器能,欲令亲承圣泽。臣等商量,自两使判官、州县、令录在京除授者,即望令于内殿谢官,便辞赴任,不便进纳官告。其判司主簿以下,极是卑秩,不应再许朝对。敕下后望准旧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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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