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服以庸,古之制也。贵贱无别,罪莫大焉。应内外将相,许以银饰鞍勒。其刺史都将内诸司使以降,只取用铜。冀定尊卑,永为条制。仍令执法官纠察之。
古文名篇定鞍飾等級詔佚名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99e606025a4b756244d3f0ee46ce7440白话译文车服以庸,古之制也。贵贱无别,罪莫大焉。应内外将相,许以银饰鞍勒。其刺史都将内诸司使以降,只取用铜。冀定尊卑,永为条制。仍令执法官纠察之。收录目录《全唐文》 · 卷0101《全唐文》 · 卷101《全唐文》 · 卷一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