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祭器判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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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少府监申称,太常寺牒称须造樽罍彝器并舟,不详形状制度,请求裁下。

先王制作器物,礼器为先,商周虞夏,形容各不同。象樽之仪,于是刻象以成形;玉斝之名,就用玉为饰。罍云采采,如开五色之云;彝鸟轩轩,似飞六时之鸟。舟是其足,又有什么疑问?少府自有常仪,太常并非没有旧准。再请裁下,不违公方。至于规模,都在于此。如愚管见,谓合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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