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請歸葬祖父於越王塋次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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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曾祖名叫珍,是越王第六子。先天年间获罪,流配岭南。祖父都亡故于岭外,虽然多次蒙受洗雪,未能返还京师。开成三年十二月内,岭南节度使卢均,拿出俸钱接济。哀怜妾三代灵柩,暴露各在一方,特地给予发遣,归就大茔合葬。如今护送四丧,已到长安,暂寄旅店。不知故越王坟所在,伏乞天恩,允许妾所奏,准许归葬大茔。妾年已六十三,孤苦家贫,更无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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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