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建太社議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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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谨按《祭法》说:王者设立太社,然而王社所祭祀的地方,书传中没有记载。

《汉书·郊祀志》:“汉朝兴起。已经有官社,未立官稷。于是在官社后设立官稷,以夏禹配享官社,以后稷配享官稷。”

瓒说:“案《高祖纪》,立汉社稷,就是所谓的太社。当时又有官社,配以夏禹,就是所谓的王社。”

见于汉祠令,而未立官稷,到这时才设立。光武中兴,不设置官稷,相承至今,魏以官稷为帝社。

所以挚虞议曰:“魏氏故事立大社帝社是也。”晋初或废或置,都不说当时所设置的地方。

或者说:“两社同处,王社在大社之西。”崔氏、皇甫氏都说:“王社在藉田”,引《诗》藉田而祈社稷为证。

今谨按卫宏《汉旧仪》,春始东耕于藉田,官祀先农,就是神农。

又《五经要义》说:“立坛于田,所以祠先农,坛的制度如社。”

魏秦静议说:“风伯、雨师、灵星、先农与社稷,为国的六神。”

晋泰始四年,上耕于东郊,以太牢祀先农。

又周隋旧仪及皇朝新礼,先农皆祭帝神农,配以后稷,那么王社、先农,其来源已久,各在祀典,不可合而为一。

今欲崇立帝社,实违礼经,希望在藉田之中,别立帝社、帝稷,配以禹弃。那么先农帝社,两祠都有序,合载芟之义,符祭法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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