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定酬獎能理冤獄詔

佚名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a82db9d5e01f415fe4a7a585c58621f7

白话译文

义理存于双方,善于推问审讯的人本应给予奖赏酬劳;法律贵在统一,致力于恭敬遵守的人哪里需要烦劳更改?剧可久所陈奏的章奏,充分验证了忠诚勤勉,然而在取舍之间,还未尽咨询的道理。那些军巡使都虞候,能复核推问刑狱,昭雪救活人命,以及推问查核不公,致人含冤受屈的,从今以后应按照

长兴四年

五月二十三日敕条施行,应当有奖赏酬劳,也按等级比照施行处置。那些故意陷入人罪的情况,法律自有本条规定,哪里需要另行制定。

收录目录

热门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