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令出使郎官御史條奏所歷州縣政績詔

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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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前后制敕,应诸道违法征科,及刑政冤滥,皆委出使郎官御史访察闻奏。虽有此文,未尝举职,向外生人劳弊,朝廷莫得尽知。自今已后,应出使郎官御史,所历州县,其长吏政绩,闾阎疾苦,及水旱灾伤,并一一條录闻奏。郎官宜委左右丞勾当,法官委大理卿勾当,限朝见后五日内闻奏。并申中书门下,如访知所奏事不实,必加惩责。其奏举称职者,则议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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